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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朋友五千块钱,他到我单位来要帐,违法吗?

问题描述

我欠朋友五千块钱,他到我单位来要帐,违法吗?
1个回答

【法律分析】 对方欠钱不还,去欠款人单位闹,是犯法的。到欠款人单位去闹,也侵犯了欠款人的名誉权,这违反了民事法律的规定,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欠款人欠钱不还是不合法的,但不能以违法对付违法,应当采取合法的手段依法维权。如果去对方单位闹事会被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找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后,对方有能力执行判决但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判决或有证据证明他转移财产逃避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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