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工程维修管理规定
(七)1.维修服务承诺
1.1目的:维修管理人员服务于物业内全体客户,快速优质完成客户的每一起报修任务,圆满地处理好每一起投诉是维修人员的职责,让客户满意是我们工作的目标。
1.2服务承诺
1.2.1 维修员工一定要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以达到维修时能准确判断,处理快速。
1.2.2 讲究文明礼貌,注重言行举止,尊重客户,急客户所急。
1.2.3 .工作认真细致,注意讲究卫生,节约材料,损坏东西负责赔偿。
1.2.4 尽力做到当天的维修投诉当天处理完,实在无法完成的必须向客户解释清楚,做到维修及时率达到99%以上,维修合格率达到95%以上。
1.2.5 确保客户用水用电安全正常,按时抄表,维护客户利益,做到有错必纠。
1.2.6 所有员工必须定期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确保大厦内所有机电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1.2.7 经常回访,征求客户意见,倾听客户声音。
2. 工程部日常工作管理规定2.1目的规范工程部内部管理工作,确保内部管理高效有序,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2. 2适用范围客户服务处工程部全体员工2.3内容:
2.3.1 按时上下班,上午11:30分和下午17:30分前不能提前下班或吃饭,中午上班不能迟到。
2.3.2 上班时间内无具体工作时,原则上在办公室等候,需外出巡查设备情况时须告知主任,不得办私事。
2.3.3 上班时须配戴工作证,穿着整齐,不得穿拖鞋。
2.3.4 及时处理维修申请单,不得积压。
上午11:10和下午17:10以前的维修单,必须及时处理完毕,有些维修如情况紧急或客户有特殊要求的,不管加班与否,都必须在当天处理完毕。
当天无法处理的都必须在"维修情况"栏内注明原因,每个维修单处理完毕后须客户与维修人员签名。
2.3.5 上门维修时须带工具袋(箱),必备工具都放在里面,以节省时间,增加工作效率,少跑路,多干活。
2.3.6 服从主任安排,每天上班后先在办公室报到,等候分配一些重点的突出的或需多人合作的工作,如无特殊情况处理,各人分头工作。
2.3.7 紧急情况时工程人员(接到通知)须立即赶到现场,等候分配工作或作应急处理,直到事故处理完毕才能离开。
2.3.8 服务态度作为上门维修服务的一部份,每个工作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素质,工作时认真负责,树立良好的敬业精神,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3.9 工作时务必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讲科学、多商量、不蛮干,配电房、水泵房或高空作业等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相关注意事项工作。
2.3.1 0团结务实,努力工作,遵守本部门之制度。
2.3.1 1工程部主任,每天至少巡查各设备设施一次,检查各班值班巡查情况,每星期不定时抽查不少于1次,抽查内容见《工程部抽查表》。
2.3.1 2主任综合考虑各种情况(含领导交待事项、机电设备是否已到检修时间等),将当天工作安排下去。
2.3.1 3各当班维修人员原则上(除值班人员外)无维修单时应在值班室等候待命。
2.3.1 4各当班维修人员出去维修,(含有偿服务和公共维修),应注明时间,回来交单时应注明完成时间,并且尽量让客户写上客户意见,以备查单考核,具体见《维修单》。
2.3.1 5关于机电设备大型的水电系统等的更换,由主任安排填写维修单,其余参照4条办法。
2.3.1 6土建人员的维修工作,主任应以抽查的办法,检查完成的工效。
2.3.1 7所有的维修,主任及维修人员应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来随机处理。
2. 4附表
2.4.1 《工程部抽查表》3.零星工程申报与施工管理规定3.1本物业客户服务处所辖范围内零星工程须尽量做到自检自修,在人力或技术方面确有困难时可申请对外委托施工。
3. 2零星工程对外委托施工,须由维修责任人申请,填写对外委托维修申请单,由工程主任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考查,报经理审批后方可施工。
3. 3所有外委零星工程申报同时须做好材料预算,工期预计、所需人工费用及施工开始日期等。
3. 4对外委施工单位或个人须考察其技术力量和人员素质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3. 5施工前工程主任须组织维修责任人及施工方拟定详细施工方案,施工方人员须按所拟定方案进行,施工时对施工地点是否有水、电、气等经过应作详细了解,如有须作明显警示牌,施工完毕后恢复原有水、电、气等标志。
3. 6施工前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如施工中有对行人或车辆等造成安全隐患时,须作相应警示或防护。
3. 7施工期间维修责任人应对施工全过程跟踪,工程主任应定时巡查,对施工所用材料须严格发放和保管,杜绝材料损失。
3. 8施工完毕后由施工方申请,由工程部主任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填写相关验收报告呈报经理审批。
4. 客户报修服务管理规定
4.1目的规范住户报修服务规程,增加客户维修满意率,完善内部维修管理。
4.2适用范围适用客户服务处客户报修处理工作。
4.3内容
4.3.1 工程维修人员从前台接《维修单》或按口头通知接获维修内容。
4.3.2 由前台或工程人员预约大致上门维修服务时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超过预约时间10分钟,特殊情况须与客户沟通并取得同意。
4.3.3 工程部主任根据报修内容,安排维修人员的工作。
维修人员安排应以本项专长和上门快捷为原则。
4.3.4 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对报修项目进行确认,并向客户告之收费标准,客户同意后才能开始维修。
4.3.5 上门维修整个过程应注意文明礼貌,现场清洁卫生,移动室内设施须有客户同意,损坏东西要致歉并按价赔偿。
4.3.6 维修工作完成后,维修人员应清整工作现场,检查试用。
按《维修项目收费标准》,在维修单上注明各项费用金额,并请客户签名认可。
4.3.7 维修人员在《维修单》中维修情况栏内注明情况,并签上维修人名字,将第一联交客户,第二联交回工程部主任存档,第三联交前台转财务部作为计收服务费用的依据。
4.3.8 月底对维修内容进行统计,填写《工程部有偿服务登记表》,并对维修内容进行抽查回访,统计零修及时率与合格率。
4.4工程部报修处理程序(见下页程序图)
4.5附表
4.5.1 《维修单》
4.5.2 《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公司另行制定发布执行)
4.5.3 《工程部有偿服务登记表》
4.5.4 《零修及时率统计表》
5.公共维修
5.1目的规范公共维修程序,确保公共设施良好。
5.2适用范围物业公司工程部公共维修。
5.3内容
5.3.1 公共维修由前台统一派单或口头通知,口头通知维修服务在维修完毕后须补单确认。
5.3.2 工程部主任根据维修内容派人派工,并对维修内容进行规划设计,并作出人工、材料、工期等的预算报经理审批,日常小修可直接由维修人员在仓库领材料修理。
5.3.3 维修人员做好维修前的准备工作,(如工具、材料、安全防范措施等),做好现场清理工作。
5.3.4 维修过程须认真负责,相关人员要跟踪检查。
5.3.5 维修结束后要检查试用,恢复现场。
5.3.6 维修人员应填写好"维修单"并交回工程部及前台备档。
5.3.7 一定时间内复查。
5.4附表
5.4.1《工程部公共维修登记表》6.机电设备设施管理规定
6.1目的规范机电设备设施维修程序,确保机电设备设施运行良好,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
6.2适用范围物业公司工程部机电设备设施维修人员。
6.3内容
6.3.1 机电设备设施应造册登记,并制作登记卡,登记卡内容应详细准确。
6.3.2 机电设备设施应制定完善维修保养计划并落实。
6.3.3 机电设备设施的报修由工程部人员根据维保计划,现场运行情况或故障填报《机电设备设施维修报批表》,工程部主任根据维修内容确定方案,主任(副主任)负责维修现场的组织、指挥、监管。
6.3.4 参与维修人员应严格按方案、按步骤操作,前期准备工作要细致到位,维修标志、警示、隔离物等要齐备,维修人员必须具备本项目维修之资格。
6.3.5 维修完毕后维修人员须清理现场,待主任确认后对机电设备设施进行试运行,24小时内应加大对维修现场的巡查力度。
6.4附表
6.4.1 《设备情况登记表》
6.6.2 《机电设备设施维修报批表》7.工程部机电设备设施环境要求管理规定
7.1目的满足机电设备设施使用条件,延长设备设施的使用期。
7.2适用范围物业公司工程部设备设施房。
7.3内容
7.3.1 保持设备房内干净整洁,专用工具、备件摆放整齐有序。
7.3.2 所有设备房应有2次/月清洁卫生,做到干爽、不湿滑、无杂物等。
各箱柜内无灰尘、油渍、结碳等。
7.3.3 照明灯光稳定,有足够的高度。
经常检查备用照明工具,确保齐备良好。
7.3.4 机房内应通风良好,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7.3.5 确保辅助设备运行良好,保持适当环境温度。
8. 附表
8.1《房屋完好率统计表》
8.2《房屋设施零星小修记录表》
8.3《房屋设施维修养护记录表》
8.4《房屋设施维修养护计划表》
8.5《房屋中(大)修工程计划表》
物业辖区管道运行维修管理规定 1.0目的使给排水及天然气管道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 0适用范围物业公司所属各管理处。 3. 0管理内容3.1给水系统3. 1.1管道运行维修人员每月应对住宅区内主干管线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根据安排执行检修工作,检查记录见《给水系统月检表》。 3.1.2必须确保消防管道正常供水,确保消防管道上的各种阀门始终处于开启状态。 3.1.3消防管道、消防
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十八)为了使广大业主顺利地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损害户内自用设施、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 为此,嘉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22]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特制定本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饰、装修程序: 1)装修申报: ①购房有效证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 ③施工队负责任的有关证件、复印件。 ④装饰装修方案
物业电梯维护管理规定 (六) 1、维修员对电梯负有运行、监视和维护保养责任,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2、相关人员应了解电梯的性能、规格和运行方式,掌握其操作要领,正确处理事故和故障的应急处理的方法。 3、维修员应定期检查电梯的运行情况,并将记录填写在《巡视检查记录表》。 每日巡视机房,保持机房的整洁,做到无积尘、无蜘蛛网,地板上无垃圾。 机房不得堆放杂物和易燃物品,不准无关人员进入,保持通风良好
为加强房屋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规范房屋拆除施工行为,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房屋拆除工程安全管理原则 房屋拆除工程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护到位、有序跟进、高低错开、前后分开、废用隔离、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房屋拆除工程安全责任主体 房屋拆除单位为拆除工程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辖区街道办事处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8-05-17 颁布日期:2018-05-17 文号:建办质[2018]3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管理处管理制度物业小区空置房管理规定1.目的确保空置房的完好、清洁和安全,维护业主利益及延长房屋使用寿命。2. 范围适用于管理处。3.1 方法和过程控制3.2小区内空置房的分为三类:A类:已出售但未入伙的空置房(管理处留有钥匙)或未出售的空置房(管理处留有钥匙);B类:已入伙但未入住的空置房(管理处未留钥匙);C类:已入伙但未入住的空置房(管理处留有返修钥匙)。3. 2A类空置房的管理规定3.2.
物业装修押金管理规定:报批手续1.申请装修前,业主及装修施工单位须认真了解房屋结构及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2.业主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施工队向管理中心申报,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并提供装修图纸,逐项列出所需装修内容,对于不合格项目进行协商。物业公司与装修业主双方签定装修管理协议,并缴纳装修押金3000元。3.装修施工队装修前统一到物业公司办理入场作业手续。(具体
物业区域车辆管理规定车辆保管规定。依照国际惯例,物业管理公司应与车主签定车辆停放管理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对物业区域的车辆要统一管理,对外来车辆也应有相应规定。下面是两个管理规定: 一、车辆管理规定 (一) 停车场(库)的管理规定 1、 进入物业区域内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公司的管理。 2、 车辆必须按管理公司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带上行驶,不得高速行驶和按高音喇叭,进
物业区域消防管理的规定 一、保安人员是区域内义务消防队伍的主要组成部分。 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展开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二、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立即整顿。 三、管好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消防通道的畅通。 四、根据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应急措施,经常进行消防预告操作。 五、发现任何有碍
物业保安员宿舍管理规定 1、为了保持宿舍卫生整洁,宿舍人员轮流值班。 当班卫生值班员必须负责宿舍地板、桌椅、衣物等物品的清洁工作,并整理到位。 2、爱护宿舍内的各种设施及公共财物。 3、必须搞好个人的内务卫生,床上用品做到简洁整齐,个人物品按规定位置摆放,被子衣物要叠好,床上不能摆放水桶、鞋子、凳子。 严禁乱摆乱放、乱拉乱挂现象。 4、严禁在宿舍内生火做饭,乱接电源使用电炉、电饭锅等超负荷电器。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处罚规定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自管物业工程维修服务内容和考核标准 一、工程维修服务内容: 1、 对物业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2、 对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3、 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4、 水电气暖的维护与管理,包括弱电的维护与管理。 5、 房屋维修服务。 6、 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 8月31日 19:45~次日5:00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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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监理管理规定的细则哪些?第一条 为规范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保证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人防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新建(扩建、改建)和加固改造人防工程的建设监理以及对人防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全国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的管理工作。各省、
1.目的规范辖区内客户装修管理工作,保障客户利益,确保房屋使用寿命,保持小区良好的生活环境。2. 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3. 职责3.1装修管理负责人负责审核装修方案,管理处经理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批。3. 2 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对装修过程进行巡查记录、监督整改及验收,建立装修管理档案。3. 3 安全员对装修现场进行管理,保障客户的正常生活秩序。4. 方法和过程控制4.1在办理客户装修手续时,办理人员
没入住物业费的缴纳标准是按照标准全额收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优惠规定标准的15%~30%;办理过户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空置房与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协商一致,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于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房子照样交纳费用,只不过这部分费用要由建设单位交纳。只要业主购买了房屋,达到了交付条件就开始交纳物业费了,不管你有没有入住,但是超过一定时间没收房的,同样也是要收管理费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不同的住宅收取的物业管理额费是不同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自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一、对物业服务企业有哪些管理规定1、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规定有: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公平竞争、依法进行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合理,坚持物业管理服务第一。物业管理以业主需要为核心,固定物业管理区域统一进行管理,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权责分明。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