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是人民法院出具的责令离婚案件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如实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文书。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这是法律首次将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明文确定为法定义务,也是诚信原则在离婚诉讼中的具体表现。
基本案情阐释 M女士与Y先生登记结婚二十余年,期间共生育三个子女,均由M女士照顾长大。二人日常生活中,Y先生经常以在外经营生意为由,常年不回家,二人争吵不断。而后,M女士发现Y先生在外有稳定第三者。发现时,第三者正与Y先生商议尽快与M女士离婚,并在离婚前转移M女士不知晓的夫妻共同财产。M女士看清事情真相后,立即提起离婚诉讼。而后的诉讼当中,Y先生从接到法院通知,便以任何理由拖延庭审程序的正常进行。
通常婚姻期间内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是一方借的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该借款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等,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离婚后也可以向任何一方要款。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
一、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只要没有事先出具特殊书面约定,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但如果是在婚前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
1、对于社保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社保俗称五险,其中的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由单位支付,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2、其余三种保险费由企业和个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如果夫妻一方或双方未达到退休年龄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3、但是以工资实际交到社保账户上的那一部分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主张分割,法院应当支持。
如何认定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第一,结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的,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第二,结婚前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三,结婚前结婚前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登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
属个人财产。出版小说所得的稿费属于知识产权收益,你的小说在婚前就已出版,即在婚前就已明确可以取得该稿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如有其它问题,可联系我们沟通具体情况,商定解决方案。———————————————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财产获得的时间,如果是婚后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子女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无论是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无论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2、双方是否有特殊的协议,如果有协议约定什么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什么财产是属于单方个人财产的话,按照协议来处理。行动建议:建议此后婚后父
【法律意见】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
第一,结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的,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第二,结婚前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三,结婚前结婚前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登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
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价值较大的图书资料以及摩托车、拖拉机、汽车等生活、生产资料,虽属个人使用,但人身依附性并不强烈,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所以,婚后买的各种首饰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没有明示归一方所有的;(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结婚后到双方离婚或者一方死亡为止的这段时间内所取得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
1、伤残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伤残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津贴、营业收入、知识产权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1、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个人继承的财产,则属于该夫妻一方个人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
1、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此时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
1、对于社保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社保俗称五险,其中的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由单位支付,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2、其余三种保险费由企业和个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如果夫妻一方或双方未达到退休年龄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3、但是以工资实际交到社保账户上的那一部分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主张分割,法院应当支持。
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
1、如果购买车辆的款项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购买的车辆也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最好保留夫妻共同财产购买车辆的证据。2、如果购买车辆的钱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购买的车辆是属于个人的财产,但当事人要提供证明是用个人财产购买的。3、如果婚后购买的车辆是用父母的钱购买的,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是属于共同财产,但有明确规定赠与其中一个除外。经过详细的分析,婚后购买的车辆在
年金险保单涉及两部分的资产,第一是保单本身的现金价值,另一部分是年金险每年给的生存金。年金险保单究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就要看这两部分资产的归属,以及年金险保费的来源。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年金险保单,无论是给自己投保,还是夫妻互保;那么该保单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的话,保单现金价值以及已经获得的年金应予以分割。第二种情况:婚后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为
住房公积金里面的资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的时候能够分割吗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因住房公积金具有的特有属性,尤其是其不以现金形式存在,而且规定了提取时的限制,使分割住房公积金在实践操作上存在着一些问题。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于以下情形:(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