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程序是什么
1、调查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2、决定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3、执行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行政拘留的程序总共就是分成三步的。而且行政拘留是强制性的,不管被行政拘留的当事人当时是否认同派出所行政拘留的这种处罚,可以在被行政拘留以后提出行政复议,而且行政复议期间其实不耽误行政拘留的执行的。
执行行政拘留或者是刑事拘留之前,司法部门首先要掌握证据才行。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所适用的庭审程序为:1、人民法院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2、人民法院组织双方提交相关证据并进行质证;3、人民法院组织双方进行答辩;4、人民法院通过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审理,作出判决。
我们可以知道,行政拘留是属于行政处罚,针对的是犯有行政错误的一个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公务员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在一般的要求上面会比一般的工作人员更加严格一点,所以,公务员被行政拘留后果是什么样的呢,如果公务员被行政拘留会被开除吗,行政拘留,一般不会开除公务员,但是被拘留期间工资待遇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规定如下:一、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工资待遇处理(一)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8条规定,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如下:(一)向违法行为人表明执法身份;(二)收集证据;(三)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四)充分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五)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六)当场收缴罚款的,同时填写罚款收据,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属于两种不同的处罚方式,行政拘留属于一般性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不能和刑期相互抵消;而前刑事拘留属于犯罪行为,对于犯罪判刑来讲,刑期才可以抵扣刑事拘留的天数,羁押一日抵消刑期一日。我国《刑法》关于刑事拘留时间折抵行政拘留时间 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停止执行行政拘留条件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具体内容是:《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
交警大队行政拘留程序是怎样的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
1、解除行政拘留的条件是拘留期限届满。如果被拘留人的拘留期满,则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被拘留人解除拘留的证明书,并返还拘留所代为保管的财物。2、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法律意见】 一般的打架斗殴没有构成犯罪的,行政拘留最长是15天。【法律意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刑事拘留根本不能请假,行政拘留期间,是可以请假的。《拘留所条例》的相关规定:1、第二十七条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遇有升学考试、配偶生育或者直系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可以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提出请假出所申请的,由拘留所提出审核意见,报拘留决定机关批准。拘留所、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在被拘畘人提出申请的12小时内作出审批决定。2、第二十八条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提出请假出所申请的,应当提出担保人或者交
1、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2、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肇事逃逸行政拘留的程序有以下几点:1、违法嫌疑人到案后,警察询问,制作询问笔录。2、调查事实,搜查证据。3、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节重的,拘留。4、处罚前告知处罚内容。5、作出处罚决定,送达处罚决定并通知家属。6、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可申请听证。对拘留不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可申请暂缓执行。7、不符合暂缓执行条件的,送拘留所执行。【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
行政拘留的影响是行为人的违法信息会被记录和保存,但是不会留有案底。行政拘留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的一种惩戒,除会产生违法信息的记录外,一般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
法律分析行政拘留完是就结案了。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适用调解程序的案件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的;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作出处理决定后,因执行对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或者无需执行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八条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一)作出不予行政
到场做出行政处罚的条件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程序: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
行政许可的实施通常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1、申请与受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的除外。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
一、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有什么不同二者区别主要有如下四点: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3、适
专业分析:林业行政处罚的程序如下:1、办案人员填写《林业行政处罚登记表》报批;2、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收集证据;3、调查终结,办案人员填写《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书》报法制机构审核提出初步处理意见;4、审批;5、根据情节进行处罚;等等。法律依据:《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处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执法证件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制发,省级
一、行政案件移送程序:1、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同时报经本机关正职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审批。2、负责人应当自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移送或者不批准移送的决定。3、移送案件时,随案附送相关材料。4、公安机关自接受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之日起3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立案。5、决定立案的案件,自接到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
行政处罚告知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将据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诉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法律咨询: 行政机关调查、处理违法行为最常用、最重要的处罚程序是哪个? 律师回答: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第四十九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