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三十,陈娟(化名)抱着1岁的儿子,人都快急疯了:丈夫人不见了,手机也不接。让派出所民警纳闷的是,来报案的不止陈娟一人,还有好几个女子,她们寻找的人有同一个名字:陈泽邦。
民警的调查结果让女子们难以接受:他真名陈方,在星沙做过保安,军官证、军牌,统统都是假的。他骗了11个女子,和其中4人登记结婚,3个人给他生了孩子。
“妻子”:大过年的丈夫失踪了
过农历新年,丈夫却失踪了——人不见,手机不接。陈娟心里越来越没底,到所辖的德雅路派出所报案。
一到派出所,陈娟就掏出结婚证和生育证。她说,丈夫叫“陈泽邦”,两人2010年登记结婚,还生了一个儿子。
陈娟说,丈夫是“某部队现役军人”,长相帅气,“某科研单位研究生”,常出差忙各种科研项目。之前,也出现过丈夫电话无法接通的情况,但最后还是能打通。
当时丈夫说,他正在忙着卫星的科研项目。陈娟打开电视,看到了关于卫星的新闻,她信了。
丈夫很会说话,很能讨她欢心。但这么大一个人,怎么能说走就走?儿子快1岁了,不能没爸爸,陈娟急得报了警。
“女友”:他老出差,就没答应求婚
2008年5月,卢静(化名)的QQ加了一个网友,对方昵称“军字一号”。网友告诉她,自己叫陈泽邦,现役军人,还是大学里的科研人员。
聊天一周,卢静对对方好感上升。陈泽邦打电话约她去公园,卢静欣然前往。之后,两人确定恋爱关系。
卢静觉得陈泽邦很“厉害”。他穿着军装,开挂军牌的小车,这样的男人还不错。
2010年4月,陈泽邦向卢静求婚,卢觉得唐突,没有答应。2011年元旦,陈泽邦再次打电话向卢求婚,卢还是没答应。
卢觉得,两人2008年认识后,陈老说要出差,说学校里研究很忙,两人有时两三个月才见一次面。
和4人结婚,3人生子
德雅路派出所的民警很纳闷,今年2月起,接到好几起报案,不同的女子说,自己的男友或丈夫失踪了,而名字是同一个:陈泽邦。
4月10日,民警在与其联系密切的徐燕家中将其抓捕。
让陈娟和卢静等人难以接受的是:她们的男友或丈夫都是同一个人,真名叫陈方,1982年出生,高中文化,武冈人,在星沙做过保安,以前当过兵。
而军官证、军牌,统统都是假的。
他和徐燕、陈娟、小雨、小胡(均为化名)4名女性登记结婚,徐燕、陈娟、小胡各给他生了一个孩子。
四次婚是怎么结的?民警说,陈方是用假军官证登记的,民政局没有发现。
他先后骗了11个女子。在这期间,他以帮忙找工作、办公司缺资金、房贷到期等理由,陆续从她们手中骗走40余万元。
[他的“招数”]
“她们急着结婚,这个身份容易赢得信任”
派出所里,一受害女子的家长来了。看到陈方,给了他数百元,说怕他钱不够用。
民警说,陈嘴很甜,长得不错。有的女子知道陈还有其他女人,却不愿分手。一女子说,尽管已经知道陈方和多名女子结婚生子,却并不讨厌他。
陈方在不同的妻子和女友间周旋,一直没出什么事。要过年了,没法跟不同人回去过年,他只好玩起了失踪。眼见找不到人,女子们统统前往派出所报案。
“她们急着结婚,要求男人工作好、稳定,‘现役军人’这个身份容易赢得信任。”陈方说,他不想生孩子的,有的女子就用孩子拖住他,只好生了。
陈每结一次婚,就换个假军官证号码。
也许被骗的还不止这11人。警方说,如果还有女性怀疑自己受骗,可拨打派出所电话0731-84573890报案。
另外,如有女孩怀疑自己的交往对象是假军人,可以到男方所说单位的接待部门去询问,便可知真假。
同居不等同于重婚。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法律上面,重婚和同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然具体的构成也是不同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修正后的婚姻法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规定。
是否构成重婚,法律上有严格的规定。法律上的重婚,不等于通奸和出轨,法律上认定重婚必须是有两本以上的结婚证,或者是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对外一直以夫妻宣称,并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长时间。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重婚,可以主张重婚一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以及物质损失,解除婚姻关系,同时还可以通过刑事自诉或刑事公诉让重婚一方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重婚的认定在法律上是很严格的,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形和证据情况来判定
1、有配偶的人,在外面未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不构成重婚罪。2、有配偶而与他人生育子女的,属于违背夫妻忠贞义务的违反婚姻法的行为。但因为未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故不认为属于刑法规定的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3、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犯重婚罪的,可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
第一离婚是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的协商不成的则只能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要求离婚:第二离婚一般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财产问题,婚后所取得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二是小孩抚养权问题,如有小孩,小孩的抚养权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来判定;第三专业律师可以为你制定详细全面的应对策略避免在离婚的过程中所出现的法律风险争取更多的权益;
法同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半年以上的,涉嫌重婚罪的,可以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般的偶尔同居生活不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
您好,已经登记结婚后,又以夫妻名义同居共同生活的,涉嫌重婚罪。
房屋已经过户,就不能要回了,除非房屋时赠与的,并且因为孙子的违法行为导致老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老人的房子老人有权处理,子女没有法定知情权。
您好 您搜集人证,录音或者摄像记录等,如果派出所不公的话,您可以到上一级公安局报案,要求他们处理。轻伤及以上才构成故意伤害罪,轻微伤及一下都只是一般侵权。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法律分析:现在所谓的同居,是指男女二人之间为包括性生活的共同居住生活。同居的要件有二: 1、需为男女二人之间。三人以上的同宿群奸是违法行为,不为本述的同居。男人与男人、女人与女人、中性人与中性人之间的同性恋,和男、女与中性人的同居也不包括在内。 2、需有包括性生活在内的共同生活。同居需有“三同”:同吃、同住、同性生活。没有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不是本文的同居。仅有性关系,没有共同居住生活也不构成同居。法
如果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并且发生关系,即同居关系,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如果仅仅是同住在一起,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罪。即重婚罪的构成必须要满足事实上的重婚或者法律上的重婚两种。《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1、重婚行为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姻,也包括事实婚姻。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如举行婚礼、公开自称或介绍为夫妻、以夫妻名义对外处理事务、生养小孩、申报户口、购置住房等等,或者双方虽然没有自称是夫妻,但其行为使群众认为其是夫妻的也应当视为重婚行为。在刑事法律上对重婚的认
以下三种同居,就是违法犯罪的: 1、与已婚者以夫妻名义同居。根据法律,若是与已婚者以夫妻的名义来同居,则可能构成事实婚姻,属于重婚罪。 2、与军人配偶同居。即使不是以夫妻名义在同居,只要是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出轨就是违法犯罪了。 3、与未成年人同居。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同居是违法的,尤其是当对方未年满14周岁时,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 在明知对方未满14岁的情况下仍与对方同居的,不管对方是否自愿,
不算违法,属于道德方面的问题。出于自愿,都已成年,在意识清醒下发生的一般不违法。近亲发生性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会承担什么责任,但是会构成道德压力问题,不建议继续发生。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非法同居的行为一般不违法,但如果当事人是在有配偶的状态下,还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在外同居生活的,那么当事人就会因构成重婚罪,而被法院依法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
转发他人隐私照片违法,是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该“男网友”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如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一、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二、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男女双方是否具有建立夫妻关系的目的及一起居住的事实; 物质上相互的经济帮助; 有持续、稳定的同居时间,一般应为6个月以上; 有供同居生活的公开或隐秘的场所; 对外以夫妻身份相称,且周围的
说清具体案情,女方多大年纪?如果是已经成年的正常女性当然不是强奸,但如果未满十四周岁或者是精神病人就是另外一回事了,需要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我。
如果以夫妻名义过日子涉嫌重婚罪
通常情况下,如果涉及到卖淫嫖娼,可能会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涉及强奸、聚众淫乱等,则可能会触犯刑法,如果是一夜情约炮,则一般属于感情纠纷。具体情形请联系当地律师事务所。更多复杂的性关系纠纷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两人同居是否违法要看一方是否已经已婚,一方已婚但与他人同居且以夫妻名义对外生活的,会构成重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破坏军婚罪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