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最近接触到很多关于民间借贷的咨询,发现有不少咨询者均是通过信用卡套现后再把钱转借给相对方。关于此种方式借款和普通的借款关系有什么区别以及是否受法律保护,将通过下面的案例予以详细说明。
经典案例
胡X与李X系同事关系,李X以资金周转为由向胡X借款。2015年1月16日,胡X通过其持有的信用卡在武汉市洪山区新祥电器经营部分三次刷卡套现100,000元(其中交通银行尾号××信用卡两次刷卡共40,000元、广发银行尾号××信用卡刷卡60,000元)出借给李X。
李X于2015年3月17日出具借条,载明:“本人李X于2015年3月17日向胡X借款壹拾万元整(100000.00),到2015年4月17日全部还清。”
还款期限到期,李X未能足额还清对胡X的借款,经协商未果,胡X特诉至法院要求李X还清上述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法院认为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本系一种有效的资金融通形式。但如果出借人本身资金不富余,而使用信用卡套现出借,如借款人未及时偿还借款,出借人容易陷入以卡养卡、无力偿还的深渊,甚至会造成不良的信用记录,得不偿失。
本案原告胡X作为持卡人,利用信用卡套现转借于被告李X,本院认定双方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对于本案纠纷,原、被告均应付相应的责任。
本案虽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但双方债权债务仍然成立,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被告李X从原告胡X处所得资金应予返还。
律师点评
上述案例涉及到通过信用卡套现的方式再将款项转借给他人,对于此种借款方式效力如何以及和普通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对此我们做几点阐释:
1、何为信用卡套现?
信用卡套现,是持卡人未通过正常合法手续,如ATM或银行柜台提取现金,而是通过其他手段,如在商铺POS机上进行虚假的刷卡消费,将卡中的信用额度资金以现金的方式套取,同时不支付银行提现费用的行为。
信用卡套现系不诚信的行为,为我国法律所禁止,情节严重者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2、通过信用卡套现方式借款给别人,受法律保护吗?
我国法律规定:合法的借贷受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出借双方可以约定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时间、借期利息、逾期还款违约责任(逾期还款的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出借人主张权利花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
如果出借人通过信用卡套现的行为套取现金后另将现金支付给借款人,违反了我国《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此种情形下的借款关系无效。
虽然出借双方之间的借款关系被认定为无效,但是也并不是说借款人可以不用偿还借款,双方债权债务仍然成立,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实践中,处理该类行为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按照民间借贷行为无效认定,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关于信用卡套现行为导致的债权债务关系需另行起诉;
另一种是,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无效,基于合同无效的后果而判决返还相应款项。不管是哪种处理方式,通过信用卡套现的方式借款对出借人来说都徒增了维权风险,此种借款方式是不可取的。
3、如果实施了上述套现行为借款应该怎么办?
出借人利用套现的方式将现金借给相对方时可以要求其出具一份书面债权确认书,确定债权债务权利义务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欠款事由、欠款金额、还款时间、违约责任等,为下一步的维权留下证据。
实践中,通过信用卡套现的方式借款给别人是非常难以举证的,出借人在第三方进行虚构交易支付货款,第三方扣除相应手续费把现金返还持出借人,出借人再把现金支付给给借款人,如果出借双方之间没有书面约定,借款人不承认收到现金借款的话,出借人主张还款难度极大,很有可能足篮打水一场空。
建议各位朋友,有钱可以外借,没钱切不可套现玩火。
王某与林某是朋友,2020年7月,林某向王某借款,碍于朋友情面,王某虽然手头紧但还是通过支付宝借呗平台贷款3万元借给了林某,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但约定利息按照借呗分期还款的还款计划支付。分期还款期限届满时,王某多次催债未果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林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最终法院判决借款合同无效,林某返还本金3万。法院为什么判定合同无效?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应是自有资金。根据现行《民间借贷规定》,套取“
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的重要证据,对金额比较小、没有银行转账单的借贷,说是以现金形式给的钱,法院一般会采纳。但如果金额比较大,没有转账凭证的话,就需要有其他证据才能认定借贷事实,比如短信、微信记录、通话录音、还款承诺(保证)、延期协议等等,因为法律规定个人之间的借贷是从借款实际交付时才成立的,法院一般认为大额现金交付不符合交易习惯。从办过的案件看,20多万金额比较大,仅有借条不大行,建议你收集一下其他
1.当事人虽然在转账凭证的附言中标明了款项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垫付款”),因其仅是当事人单方备注,所以不能仅凭该备注证明与对方存在借贷合意。2.当事人提供转款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视为当事人已完成了初步举证责任;此时举证责任转移至相对人,如果相对人无法证明其占有案涉款项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法院可判决相对人对案涉款项承担还款责任。3.当事人虽然提供了转款凭证证明系借贷关系,但是
裁判要点转账凭证的附言中虽然标明了款项用途,但仅是当事人单方备注,不能证明其与对方存在借贷合意。在对方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当事人存在其他债权债务关系时,当事人仍应当就借贷关系的成立负有证明义务。当事人未能进一步举证证明系借贷关系,原判决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并无不当。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12月23日第二次修正) 第2条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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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信用卡逾期不还将会面临民事法律责任,如承担逾期利息、违约金等,或者被起诉,影响征信。建议及时与对方协商,表明情况,及时筹款清偿债务。如遇信用卡诈骗和盗刷,建议保留证据拨打110或到当地派出所报警。更多复杂的信用卡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会的。无论是否用自己的,只要是套现都是违法的。具体解释:1、用自己的给自己信用卡刷卡,是银行不允许的。2、但由于监管漏洞,如果次数较少(少于3次),并且金额小于10000元的,银行可能不会追究。此时套现也是要交手续费的0.5以上。套现:1、一种直接去银联存取机提钱,这种情况只能提信用金额的一半,如信任额度是5万,最多只能提2.5万;2、另一种常见提现的方式,就是机上刷出来。虚拟消息的方式,商家收少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在上网冲浪的过程中遭到了诈骗,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维权:首先,发生此类诈骗时,被骗者可以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或相关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其次可以拨打110或到当地派出所报警。更多复杂的网络手段诈骗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涉嫌信用卡诈骗。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透支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
你朋友涉嫌非法经营罪,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争取轻判。根据《》第条,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把信用卡借给别人套现,如果额度较小的话,按时归还,对于银行来说只是违反了约定,属于民事范畴。2、如果不能按时归还,则影响到自己的信用并产生高额利息。这种恶意透支达到一定的程度,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1、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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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要回欠款,最重要的就是要有证据,没有单子并且给的是现金,代表着没有借条,也没有转账记录,这就需要找到其他能够证明债务关系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录音录像之类的,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欠款一般是要不回来的
帮别人信用卡套现违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
1、套现,套取现金的简称,一般是指用违法或虚假的手段交换取得现金利益。 多用于信用卡套现、公积金套现、证券套现等。经济犯罪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发生在经济领域。即发生在国民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环节。(2)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经济犯罪,并且一般都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3)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专门从事刷卡套现的人或单位的涉嫌非法经营罪。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开具(POS机)等方法
德州夏津警方破获一起信用卡相关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以卡养ka”的方式,使用280余张信用卡套路近千万元,从中捞取好处费数万元。这种使用信用卡套现的方式,很多人都在使用,今天为大家讲一下,这种操作可能会产生的刑事责任。可能会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法第177条之一规定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以下情形,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
信用卡套现不一定会判刑,套现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才认定构成犯罪,以非法经营者论处。量刑标准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套现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