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去世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没有。儿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儿媳有协助儿子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但儿子去世,儿媳的协助赡养义务也随之灭失。主要是因为婆媳、翁婿等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女儿)去世后,婚姻关系消灭,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对于儿媳、女婿协助儿子女儿承担的赡养义务也因此消灭。【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1、儿子去世儿媳没有赡养婆婆的义务。2、儿媳与公婆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两者属于姻亲关系。从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上讲,他们之间并无扶养、赡养的权利和义务。3、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
儿子去世后,如果孙子已经成年、有经济来源、有能力赡养,就有赡养奶奶的义务。一般是孙子和老人还在世的子女分担。但如果孙子还未成年、没有能力赡养,就不用赡养。此种情况下,不影响孙子继承爷爷奶奶遗产的权利,这是代位继承。如果奶奶还在世,孙子和儿子继承的遗产应当是继承了爷爷的遗产?女儿本来也有继承权,但在分割爷爷遗产时女儿如果不提要求分自己应得的那份,视为女儿放弃继承,女儿放弃自己的权利,不是就可以不赡养
1、儿媳没有法律上的赡养公婆的义务。这种义务法律上只存在于儿女对父母方面。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父亲去世,其配偶无赡养其母亲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一、儿子去世儿媳有义务赡养公婆吗 儿子去世儿媳没有义务赡养公婆。从法律角度看,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不赡养公婆并不违反法律。而且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没有其法律地位的。 赡养是在血缘和抚养关系的基础上成立的一种回报式的义务。赡养的含义基本上符合我们通常说的孝顺,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公婆对儿媳的抚养义务,也无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
父亲去世,其配偶无赡养其母亲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父亲去世,其配偶无赡养其母亲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父亲先于奶奶去世的情况下,孙子才能继承奶奶遗产,属于代位继承。根据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
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一方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的情形或者是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
以下情况,孙子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儿子去世儿媳有继承权。法律规定,配偶是法定继续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继承的,先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没有遗嘱继承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一顺序继承人,有平等分割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没有。因为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此外,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侄儿既不是叔叔的子女,也不是叔叔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所以,侄子对叔叔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
1、如果老人没有其他的子女了,这时孙子孙女外甥外甥女也需要承担赡养义务。2、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3、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你好!很高兴为你回答外祖父母的丧假是几天这个问题。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1、直系亲属离世可以享受三天的丧假,直系亲属系父母、配偶、子女;2、祖父母离世,如父亲属于独生子的,可以享受三天丧假,如父亲不是独生子则享受一天丧假;3、外祖父母离世,如母亲属于独生女的,可以享受三天丧假,如母亲不是独生女则享受一天丧假。
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孙子是没有房产继承权的。1、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孙子是没有房屋继承权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被继承人订立遗嘱将房产指定由孙子继承,孙子才有房产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以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
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合理要求。一般我们说的赡养都是存在与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当然也不排除晚辈对长辈作出的赡养。那么儿子死了,孙子有赡养义务吗 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是一项具有一定前提条件的法定义务,孙子女并不一定要
职工的外公去世,一般没有丧假。丧假的对象是父母、配偶、子女,不包括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而且如果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但是外公去世的,可以请事假。法律依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第二条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
儿子去世孙子能继承奶奶遗产吗可以。这种情况属于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
注册新公司一定要有董事和监事。如果是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也就是说公司的监事会和董事会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设立,但是一定要有董事和监事。【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