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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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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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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残疾赔偿金。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二、残疾器具辅助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计算。

三、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误工费。被侵权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被侵权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被侵权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五、医疗费。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六、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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