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
2、已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其中,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已经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的项目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及概算;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已经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已经完成备案手续。
3、规划区的项目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并依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
4、需要申请使用土地的项目必须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并已经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取得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投资项目,应当依法以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
5、已经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分级审批的规定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6、已经按照规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7、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依照《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并已采取保证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
8、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要求。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2、已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其中,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已经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的项目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及概算;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已经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已经完成备案手续。3、规划区的项目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并依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4、需要申请使
会见对象必须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明。各监狱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1、拟变更工作单位的项目经理需填写《项目经理资质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项目经理资质变更备案表》一式二份;2、调出、调入单位及调出、调入单位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在《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变更申请表》上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3、本人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项目经理资质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项目经理资质变更备案表》一式二份到省建设厅办理变更手续;4、
1、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持法人身份证);2、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3、机动车车辆登记证书;4、机动车驾驶证正、副本。《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法律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申请从事
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二)采矿权属无争议;(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四)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国有矿山企业在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风险提示:在我国,采矿权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不符合采矿权受让人条件
1、拟变更工作单位的项目经理需填写《项目经理资质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项目经理资质变更备案表》一式二份;2、调出、调入单位及调出、调入单位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在《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变更申请表》上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3、本人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项目经理资质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项目经理资质变更备案表》一式二份到省建设厅办理变更手续;4、
一般建筑工程施工需具备的开工条件包括以下:在文件审批方面需要的开工条件:1)施工图经过审核(现在规定由具有审图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审图)并加盖审图章;另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会审、交底,图纸会审纪录已经有关单位会签、盖章、并发给有关单位;2)合同或协议已经签定(虽然建筑法中未明确规定,但是办理开工许可证时必须具备合同文件);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经办理、领取(有建设单位办理,
施工组织设计报批。合同签订后。同时要做施工准备工作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先与发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特殊工种作业证报审。现场工程管理人员资格报审,要进行图纸会审,设备及材料进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体系报审、原材料试验委托、施工许可证办理(一般由发包方办理)、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委托,现场三通一平工作。最后开工报告,开工前
一、进入业委会的个人条件 1、进入业委会的个人条件如下: (1)具有小区房屋产权。产权决定管理权,如果没有产权,那就无法成为小区的业委会成员; (2)具有参与公益工作的经验。具有管理小区的经验、从事公益工作的经验; (3)具有充足的时间。需要充足的时间才能胜任业委会的工作; (4)具有充沛的精力。业委会的工作涉及面广; (5)具有党员身份、党务工作者。如果业主委员会成员作为党员,或者曾经担任过党务
一般建筑工程施工需具备的开工条件包括以下:在文件审批方面需要的开工条件:1)施工图经过审核(现在规定由具有审图资质的第三方企业审图)并加盖审图章;另外,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会审、交底,图纸会审纪录已经有关单位会签、盖章、并发给有关单位;2)合同或协议已经签定(虽然建筑法中未明确规定,但是办理开工许可证时必须具备合同文件);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经办理、领取(有建设单位办理,
工伤报销可以申请以下这些项目:1、就诊期间的医疗费用以及住院费;2、住院时食宿补助费,必要情况还可以申请营养补助费;3、交通费;4、康复护理费;5、伤残辅助器械的置办费。除了上述可报销项目外,劳动者还可以结合自身伤残情况向用人单位请求工伤期间的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行使追偿权需要以下这些条件: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保证人的追偿权只有在保证人已经承担保证责任后才会产生。2、因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而使主债务消灭,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使主债务人得以免除对债权人的债务负担。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须没有过错。一般情况下,保证责任承担与债务人债务免除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追偿权才能成立。4、保证人须对保证责任的承担没有向主债务人赠与的意思。【法律依据】《中华
房子交房必须具备的条件:1、要有《竣工验收备案表》;2、《住宅质量保证书》;3、《住宅使用说明书》;4、《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5、《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6、实测面积登记表。【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
二手摩托车过户流程: 1、出卖人带驾驶证、登记证及双方身份证到二手车市场,缴纳二手车交易税; 2、双方将所有证件带到相关部门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所需材料有:机动车登记、过户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销售发票等。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
法律分析:劳动者退休手续延后办理的工资可以补发,用人单位应当合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延后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的退休金从办理退休手续后开始计算,办理手续之前的退休金不在补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
设立医药公司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2、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从业人员;3、股东符合法定人数;4、有公司名称,住所,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5、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现实生活中,涉及到债权债务时,往往会有保证人为一方提供保证,针对保证人而言是享有追偿权的,那么你知道追偿权的行使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追偿权的行使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要求有:必须具备工程合同、验收合格资料、施工单位的结算书、施工图、竣工图、隐蔽资料、设计变更资料、相关联系单、现场签证单、材料审批单价等材料。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
一、复婚需要如下手续:1、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的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申请办理结婚登记;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申请事项以及相关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当场核准登记,发给结婚证。二、法律依据:1.《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2.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
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是什么,立案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刑事案件的立案条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见,立案的标准有三条: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