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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是郑州市居民。最近住院,出院结算。我自己交了19000元的医药费。我能参加二次报销吗?郑州二次报销的起付线是多少?

问题描述

我妻子是郑州市居民。最近住院,出院结算。我自己交了19000元的医药费。我能参加二次报销吗?郑州二次报销的起付线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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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郑州市居民医保报销起付线为,一类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二类定点医疗机构600元,三类定点医疗机构900元。

其次报销比例为, 一类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二类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5%,个人承担45%,三类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承担50%。

法律依据:《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五条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先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的费用,由统筹基金和参保居民个人按比例承担。

居民医保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划分为:一类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二类定点医疗机构600元;三类定点医疗机构900元。

参保居民在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按照以下比例承担: 一类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 二类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5%,个人承担45%; 三类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承担50%; 居民医保的保险年度按自然年度计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0元(包括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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