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合同是否禁止带其他人居住,假如没有,就可以带别人去住
您好,是在拍卖前租的吗?如果是的话,买卖不破租,新房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
房屋可以转租,但是合法的转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2、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凡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而转租的,或谋取租金差价的转租,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伦理上是不行的,并且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
竞争性谈判方式投标人可以为两家吗?哪个法律条文规定的?可以。当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项目负责人应当就项目具体情况同采购人进行沟通。如果采购人不同意此项目继续往下进行,则适用《政府采购法》第36条的规定予以废标;如果采购人同意项目继续进行,则需要请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及招标公告时间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做出结论并形成书面意见后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批准后招标采购改为竞争性谈
离职前一年是病假工资,补偿金就按照病假工资算。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
起诉离婚协议无效,因为他是精神病人,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签的离婚协议无效。
你后面的楼房对你怎么影响很大了?有的话你可以起诉
可以。 1、房产证可以改名字。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名字的变更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买卖。 2、一般来说,房屋买卖的时候产权证上的名字不会发生变更,但是如果发生意外,导致出现名字登记错误这样的情况,或者突然想将房产登记在另一个人名下,那么最好是直接能改掉房产证上的名字。 3、如果是在办理产权证之前,可能只需要跟开发商协商以下就可以解决,但是拿到产权证就意味着交易已经完全,已经产生法律上的效力,那么这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转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签订转租合同前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赁合同
这个是可以报警处理的,可以要求弄的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这个需要了解具体情况了才能作出准确的分析,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电话咨询A律师或者到A律师办公室咨询。
一、房主去世后,被拆的房子就可以不给安置补偿了吗安置补偿是房屋拆迁补偿的其中一个项目,房屋主人去世后,房屋被拆迁时,房屋继承人有权获得安置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
你好,因为你没有报警,没有住院,现在对于你的后续赔偿,非常不利。
您好!我是上海理本广治律师事务所的潘律师,专注于刑事、民事案件方面问题。问题回答:依据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正确法律建议。具体分析如下:按照合同约定了来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建议来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288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1167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定金是一种担保的方式,首先要看这笔定金担保的是什么。在签订正式合同前收付定金,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理解为“立约定金”,也就是说这笔定金担保的是要在合理期限内订立正式合同,一方如果拒绝签订正式合同,则适用定金罚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或者双倍退还定金。但是,如果不能订立合同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例如不能对主要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则不能视为任何一方违约,此时定金作返还处理,双方无责任。从你说的事实来看,不能
房屋的居住舒适性和愉悦性非常重要,房主未告知这一重要信息属于刻意隐瞒,违反诚信原则,势必给承租人造成精神上的紧张和心理上的害怕,承租人不但可以解除合同,还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及精神损害赔偿。
在民事财产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相关凭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民事财产损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租房子一般不能上学区房对应的学习,但在部分地区可以享受与业主同等入学的权利。租赁合同在通过审查备案之后,承租人的子女在原则上可以就近入学,通过租赁而获得的入学资格,在排序方面落后于房屋产权所有人的子女。
你好,关于户口事宜建议户籍管理部门
竞争性磋商一般分三次报价, 一次是公开报价,第二次和第三次是在评标室报价,以第三次报价为准,一般情况下,半个小时左右。 其他几种出现“二次报价”的情况: 在招标采购的方式中是不允许“二次报价”的,那么哪些情况下可能会出现“二次报价”?雷达君总结了以下几点: 1、 询价采购 项目中,两个或以上的供应商投标报价一致且最低,此时可能会进行二次报价。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做法混淆了询价与竞争性谈判两种采购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