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12年6月17日20时,王某驾驶小型客车撞到步行过马路的金某,金某倒地后又被朱某驾驶的重型货车碾压,造成金某左小腿离断死亡,后吴某驾驶另一辆货车碾压了分离的左小腿。交警无法查清事故责任。法院判决:由于无法证实是撞到行为还是碾压行为导致金某死亡,故上述两行为均应对金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可以排除被告吴某与金某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但其碾压到与金某身体分离的左侧小腿,也造成了原告的精神损害,故在事故中存在过错,其车辆所在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规定承担11万的赔偿责任,至于超限额部分的损失,被告吴某不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律师解析】近年来常有碾压尸体案发生,此类案件一般赔偿精神抚慰金,金额不大,1到3万元。法院断案的逻辑是碾压断肢→具有过错→交强险无过错原则→赔偿11万元→与死亡无因果关系→超出交强险不用赔偿。本案涉及到几个争议问题:
1.断肢是否属于尸体吗?两者不完全相同。断肢有可能是活体,还可以再植,而尸体是死后留下的躯体。因此受害人未立即死亡的,断肢仍作为身体一部分,算侵犯健康权;受害人死亡的,断肢算作尸体,按侵犯尸体处理,为人格权的延伸保护。两者的区别应以事故时受害人是否存活区分,而不应以能否再植为标准。
2、断肢能否延伸到身体的其他部分?如人体血液、尿液、牙齿、毛发、假肢?笔者认为应仅局限于头颅、躯干和四肢等大部件,如过于细小如小指离断,让机动车发现如此细小的东西也强人所难。
3、交强险是否应全部赔偿?本案中碾压断肢的精神抚慰金酌定为3万元,其于8万是赔偿的死亡赔偿金。笔者认为此处曲解了交强险的无过错责任,交强险的无过错责任仍然有因果关系在内。本案中的碾压断肢的车辆既然于受害人死亡无关,就不应该赔偿受害人的死亡赔偿金,应只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笔者想到另一个案例,救护车载呼吸窘迫病人在返回医院门口被A车相撞,A车负主责。病人后送回抢救无效死亡,但死因是呼吸窘迫,与车祸无关。
正常行驶撞死狗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目前的道路交通法规只对车撞人的责任认定做出规定。可先报交警部门沟通处理,然后看对方是否办理狗证,以及狗主是否对狗的行为有管束,这些都是划分责任的重要依据。如仍有纠纷则由辖区派出所调解处理,处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有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则承担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逆行被撞对方无过错的,则对方无责任,对方也存在违章驾驶行为的,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
法律分析:离婚了户口本上还是已婚。办理离婚是在法院或者民政部门办理,而户籍的管理是在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所以,办理完毕离婚手续,只要当事人不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户籍信息手续,在户口本《婚姻状况》还是显示当事人是已婚。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变更户口本《婚姻状况》为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
打车的乘客开车门时撞上别的车,乘客是否要负责,视情况而定:1、如果乘客在开门时确实进行了详细的观察,由于不可预见的因素未能观察到,而发生了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下就是意外,乘客不承担责任。2、如果乘客没尽到观察义务,有过错的,则需要负责。
你好,可以询问当地的交警
一、交通事故被对方起诉需要出庭吗 1、交通事故被对方起诉可以不需要出庭。交通事故民事诉讼中,原告和被告都可以只委托代理人出庭,本人可以不出庭。但是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作为被告人,是必须出庭受审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
给小孩上户口不需要带小孩子去。给孩子申报户籍,孩子不需要到场,由孩子父母,或户主,到孩子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派出所,出具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申请办理孩子户籍申报手续。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扩展资料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
1、在工地上突发脑溢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属于工伤,工地负责单位应对工人给予赔偿。2、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岗位上,员工突发疾病导致死亡或者送医院后48小时之内经医生抢救而无效死亡的,可以视为工伤,在工地上脑溢血应属于突发疾病,应视为工伤。工地负责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的待遇给工人支付工伤赔偿和赔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但还是要经工伤等级鉴定后才确定赔付数额。
具体需要看贷款的用途以及公司的性质才能做出判断,欢迎来电咨询。
四星级以上的酒店不需要,像血渍和一般污渍他们都能处理掉,就不会索赔。经济型的酒店,退房时服务员会查房,如果是去不掉的污渍要赔偿。从合同对等的角度来讲,顾客有义务爱惜酒店提供的设施及用品,如果顾客在使用过程中对酒店设施产生了非正常的损坏,给酒店带来了额外的工作负担,那么作为服务方,可以同顾客协商,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合理的。如果对于收取价格不满意,作为消费者也可以将具体情况提供给消费者协会,由消协出面协
关于再婚登记户口本上显示未婚还需要更改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不需要更改,婚姻登记信息一般以婚姻登记机关的记录为准,户口本的结婚信息等只能参考,如果在意的话,也可以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
1、办房贷不一定需要担保人,具体要根据借款人的自身情况来定。2、当申请房屋贷款的时候,如果借款人收入足够或者信用纪录是良好的,那么贷款一般都比较容易获得审批。3、但是如果借款人的收入是不够的,或者是信用纪录不好的,首付不足,贷款机构就会要求借款人找一个担保人,对房屋的负债作个人承担。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对方手机损坏肯定是需要赔偿的,但一般是会按照执法人员所划分的责任来确定如何赔偿;如果一方全责的话,那么就会由全责方来进行承担,如果双方责任各自一半的话,那么就需要双方共同的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乘车人受伤要求肇事方赔偿可以,也可以要求承运人赔偿。肇事方单导致受害人受伤属于侵权,所以乘车人可以要求肇事方赔偿。而法律又规定了,乘客受伤可以要求承运人进行赔偿。所以乘客有两种维权途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
是否超速,如有超速或是其他违法情况可以拦截
变道时被后面的车撞了,如果未完成变道或强行变道被撞的,属前车责任;已完成变道被后车追尾的,属后车责任。责任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法律依据:变道时被后面的车撞了,如果未完成变道或强行变道被撞的,属前车责任;已完成变道被后车追尾的,属后车责任。责任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
电瓶车逆行被撞责任,电瓶车逆行被撞的,及时报警,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如果非机动车逆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非机动车责任相对大一些,非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电动车全责的,机动车不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后,有证据证明自己不知道事故发生的,那么便不能算是交通肇事逃逸。发现交通事故并撞到人,肇事车主不知道有人发生伤害而离开现场,是否能够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可以先了解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