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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农转非还有土地经营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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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农转非还有土地经营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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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家农转非还有土地经营权吗 根据201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作出的:“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

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等政策精神,对全家户籍关系迁入设区的市的农户,原则上应保留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其原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确权登记颁证。

农户自愿申请交回承包地的,可依法收回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已进城落户并退出承包土地的,不列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范围。

农民进城落户后已按相关规定退出承包土地并领取了经济补偿的,不再列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范围。二、对于“农转非”宅基地方面问题情况有哪些 1、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并且与村集体签了放弃协议的,村委可以依法收回。

2、部分成员迁入设区的市或者全家迁入非设区的城镇,除农户自愿放弃宅基地外,不得收回。

3、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原则上按照农户自愿原则,对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

4、户口迁出的农户和原本在农村依法获得的宅基地和房屋,经村集体开具证明,也是可以依法办理确权的,只是在土地证上要备注“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

三、对于“农转非”承包地方面问题解决方法有什么 1、原则上农村居民转户后,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可在承包期内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

2、鼓励“农转非”的居民,在依法的前提下,通过转让、转包、转租、互换、入股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3、鼓励“农转非”居民自愿推重承包土地,可获得相应的补偿,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农转城退地补偿政策只能选择其一,不能重复享受。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全家农转非还有土地经营权吗的相关内容,农户自愿申请交回承包地的,可依法收回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已进城落户并退出承包土地的,不列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范围。农民进城落户后已按相关规定退出承包土地并领取了经济补偿的,不再列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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