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劳动合同丢失原单位不给补办怎么办

问题描述

劳动合同丢失原单位不给补办怎么办
1个回答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是我们步入职场之后需要签订的,如果丢失的情况下,是需要书面申请给原用人单位,那么劳动合同丢失原单位不给补办怎么办?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合同丢失原单位不给补办怎么办  是可以补签的。

  (一)一般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劳动合同法》 规定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8、如果劳动者一方丢失劳动合同,时可以进行补办的。具体的补办方法是使用用人单位留存的劳动合同进行复制,同时加盖公司的有效印章,劳动者重新签字,并注明复制来源,该劳动合同即可生效,劳动者可重新持有该份劳动合同。

  二、劳动纠纷中劳动合同遗失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因此,劳动者或劳动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方面去证明或认定。司法实践中,还可以用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录音证据等来证明劳动关系。

  三、劳动合同丢失怎么补办  劳动合同丢失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办,可以重新签订一份一样的合同,也可以复制原合同,并注明合同丢失补办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劳动合同丢失原单位不给补办怎么办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了解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发放劳动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