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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社保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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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社保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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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市人社局下发的《关于发布201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中,南京市(除溧水、高淳区,下同)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400元,上限为16200元。

社保缴费上下限:

全市企业参保职工的月缴费基数下限从2200元提高至2400元,上限从13678元调至16200元,该标准从今天起实施。

溧水、高淳区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160元,上限为16200元。

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也就是说,针对按照下限2400元缴纳社保的职工来说,养老保险费每个月需缴纳2400×8%=192元,基本医疗保险费需缴纳2400×2%=48元,大病保险10元,失业保险费2400×0.5%=12元。

总体算下来,参保职工每月个人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最低为262元,比2013年度增加了21元。

需要注意的是,南京为减轻企业和劳动者参保缴费负担,从2013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缴费基数和比例:

2014年南京社保缴纳比例及基数

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保险10元

失业保险:从2013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201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金额具体为,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下限为480元,上限为3240元;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为170元,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从2011年7月1日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救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需缴纳)。

失业保险月缴费金额为48元。

缴费方式

对持南京银行梅花卡或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其2014年8月缴费金额高于今年度缴费金额下限480元的,继续沿用其2014年8月的缴费金额。

其2014年8月缴费金额低于480元的,将自2014年9月起统一调整至480元。

持建设银行原绿色纸质《缴费卡的灵活就业人员,须于2014年9月1日起携本人身份证、《缴费卡至建行网点办理龙卡储蓄卡换卡手续,同时申报2014年度养老保险缴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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