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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被打伤做法医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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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被打伤做法医鉴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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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伤)一侧眼球缺失或者萎缩;(重伤)任何一侧眼脸下垂完全覆盖瞳孔;(重伤)眼脸损伤显著影响面容;(重伤)一侧眼部损伤致成鼻泪管全部断裂、内眦韧带断裂影响面容;

(重伤)一侧眼眶骨折显著塌陷。(重伤)损伤后,一眼盲;(重伤)损伤后,两眼低视力,其中一眼低视力为2级。(重伤)眼损伤或者颅脑损伤致使视野缺损(视野半径小于10度)。

(重伤)眼损伤或者颅脑损伤后引起不能恢复的复视,影响工作和生活。(轻伤)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轻伤)眶部单纯性骨折;

(轻伤)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轻伤)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轻伤)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

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轻伤)外伤性斜视。(轻微伤)眼部挫伤。(轻微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轻微伤)眼部外伤造成实力下降有关眼睛被打伤做法医鉴定标准,可以参考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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