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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我的房子。我是无家可归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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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我的房子。我是无家可归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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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规定,当中第六条明确如果执行标的系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

但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该司法解释第七条也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范围,人民法院可以执行,但是标准不清。

法院保障的是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生存所必需的居住权而不是所有权。如果你的唯一住房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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