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
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每一结算年度在1000元限额内由居民医保基金按以下比例结付:
1、老年居民、失业人员、征地保养人员,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门诊部、诊所、卫生所,下同)及乡镇等基层医院就医的,按50%的比例结付;在非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等基层医院就医的,按40%的比例结付;在区(县)级医院、专科医院就医的,按35%的比例结付;在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就医的,按30%的比例结付。
2、在校(园)学生、少年儿童,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不包括定点零售药店)就医,统一按50%的比例结付。
二、住院
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部分根据全年费用累计情况分段按比例结付以及住院医疗费用封顶办法。
1、参保人员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每一结算年度的住院起付标准如下:
(1)学生和少年儿童,统一为500元;
(2)老年居民、失业人员和征地保养人员,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600元,区(县)级医院、专科医院400元,乡镇等基层医院200元。
当年度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均为100元。
(3)凡在本市广济医院、精神病福利院、太仓安康医院就医,经确诊为精神病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其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费用不设起付标准。
2、参保人员在结算年度内,每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计算起付标准后,其余部分根据其本人当年度实际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累计情况直接进入相应结付段:累计在4万元以内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75%;4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80%;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90%。
3、连续住院超过180天的,每180天作一次住院结算,超过180天的部分按再次住院处理。
4、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以20万元为封顶线;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结付。
三、门诊特定项目
1、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的费用,每一结算年度在20万元限额(含当年住院费用累计)内,由居民医保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
2、恶性肿瘤患者,在治疗期(办理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门诊特定项目登记确认手续之日至下一结算年度末)使用肿瘤化放疗药品、肿瘤辅助药品和中草药饮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每一结算年度在20万元限额(含当年住院费用累计)内,由居民医保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在康复期(治疗期结束后4个结算年度)使用肿瘤辅助药品和中草药饮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每一结算年度在8000元限额内,由居民医保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
3、重症精神病患者使用治疗精神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每一结算年度在2000元限额内,由居民医保基金全额结付。
4、血友病患者使用治疗药物所发生的费用,每一结算年度在6万元限额内,由居民医保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
5、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使用治疗药物所发生的费用,每一结算年度在8000元限额内,由居民医保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
6、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实行限额管理,其中白内障超声乳化人工晶体植入术费用(含除晶体外的所用费用)限额2500元,人工晶体费用限额1000元。
参保人员在定点诊断治疗医疗机构眼科门诊行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术时,在上述费用限额内,由居民医保基金按90%的比例结付;低于限额的,医保基金按实际发生费用的90%结付。
四、特殊药品
1.参保人员特药待遇享受期限自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达*纳为15个月,其余药品为12个月。每个待遇期限包括医保支付期和无偿供药期,其中:使用省规定数量药品的时间,列为医保支付期,相应特药费用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承担;按规定使用药品生产企业或慈善合作机构无偿提供特药的时间,列为无偿供药期,相应特药费用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均不必支付。
2.参保人员每个待遇期限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的特药数量,根据其所患疾病分别确定:
⑴HER2阳性的乳腺癌患者,赫*汀不超过6盒(瓶)。
⑵慢性髓性白血病患者,格*卫不超过9盒,达*纳不超过3盒,昕-维或格*可不超过2160片(粒);其中格*卫、达*纳用量之和不超过3个月。
⑶胃肠道间质瘤患者,格*卫不超过9盒,且用量不超过3个月。
3.参保人员在医保支付期内发生的特药费用,按照特药医保结算价,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70%的比例结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费。
特药费用结付金额计入其本人办理特药费用结算手续当年度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费用累计。
五、转外住院
1、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经本市市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或本市市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因受自身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诊治的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可申请转外住院。
市级(或专科)定点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诊断后,填写《苏州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住院登记表,明确转往诊治的医院名称。
参保人员持上述登记表和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在医院医保主管部门办理转外住院登记备案手续。
转治医院限上海、南京、北京具有专科权威的三级以上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因病情需要进行伽玛刀治疗的,转外约定医院仅限上海解放军411医院、455医院、85医院和无锡解放军101医院。
2、办妥转外住院登记备案手续后,参保人员在外地指定医院发生的转外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于结算年度内携社会保障卡、《转外住院登记表、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有关病历资料等,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
六、居外医疗
1、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期(60天以上)居住外地的,可选择居住地1家当地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2家当地医保定点医院,持本人社会保障卡以及经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苏州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居外医疗登记表,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居外医疗登记备案手续。
2、办妥上述手续后,参保人员在居住地指定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现金垫付后,于结算年度内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苏州市区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居外医疗登记表、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病历资料等,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审核报销。
3、办妥居外医疗手续的参保人员,变更居外指定医疗机构或回到本市市区居住的,应当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居外变更或居外取消手续。
其中,居外取消手续必须在办理居外医疗登记备案手续60天后方可办理,办理前应按规定结清居外医疗费用。
七、生育补贴
1、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200元,顺产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2000元。
2、2013年4月1日后生育(不含因病理原因流产)的,在一次性生育补贴的基础上,还可按300元的标准享受产前检查费用补助。
八、残疾人辅助器具、0-6岁残疾儿童康复项目
1、0-6岁残疾儿童在规定的康复年限内发生的抢救性康复项目费用,在规定限额内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结付(见下表)。
项目名称
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元)
康复年限
听力言语康复
不超过4年
智力康复
不超过4年
孤独症康复
不超过4年
肢体康复
(包括脑瘫)
2700(3岁以前)
1350(3岁以后)
不超过5年
2、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费用,在规定限额内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结付(见下表)。残疾人的辅助器具,超过规定周期后可重新适配。
项目名称
计价
单位
项目价格
(元)
医保基金
最高支付限额(元)
适配周期
小腿假肢
次
四年
大腿假肢
次
四年
矫形器
次
一年
(限6岁及以下儿童)
儿童助听器
(双耳佩戴)
次
三年
(限6岁及以下儿童)
电子耳蜗植入术
次
植入体5-8万元
眼镜式助视器
次
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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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可以报销但是要满足符合入院标准,在参保地办理备案手续,有患者正确的转诊信息和异地就医定点医院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三级医疗机构是60%。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可以报销吗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可以报销,但是要满足下列条件: 1.首先需要符合入院标准; 2.必须在参合地办理转诊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3.网上必须有该患者正确的转诊信息; 4.就医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1、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2、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3、在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法律依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1、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2、在二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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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主要分为两档,一档每年为140元,二挡为每人每年300元。但是在报销上第二档要比第一档缴费优势大很多。将为大家讲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1.普通门诊报销二档缴费年支付限额为200元,一档缴费年支付限额为80元。2.市内住院报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按医院等级支付:二档缴费,一级医院按85%,二级医院按70%,三级医院按6
1、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最高可报销200元;手术费(依据国家标准,在1000元以上的部分依据1000元补偿)。B、年龄超过60岁的人士在镇卫生院住院,发生的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可给与10元的补偿,最高不超过200元。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可补偿的比例是60%;二级医院可补偿的比例是40%;三级医院可补偿的比例是30%。3、大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上了医疗保险,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但对于具体的报销数额,能说清楚的并不多。东城区劳保局医保科相关负责人说,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
甘肃省为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支付标准,特对城镇居民缴费年限进行相关调整。城镇居民连续缴费每满3年,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相应提高1个百分点,最高上调5个百分点;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缴费的,按重新参保人员处理,并在缴费3个月后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甘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甘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支付标准是多少?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甘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甘肃对需要转到二、三级医院治疗
有病就要治疗,至于报销哪些范围有专门的负责机构和人员审核。保险范围有一本小新华字典那么厚的一本书的内容。因此知道些注意事项有益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2、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3、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辽宁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及报销范围由小编整理编写,本文仅供参考。【辽宁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及报销范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相对城镇
医保,是人们生活保障之一。医保报销比例在城镇和农村又不同,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农村门诊报销比例又是怎样呢?一起看下面的信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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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主要是为城镇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制度,为居民看病住院医疗费用进行一定比例的报销。山东青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山东青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青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5000元以下部分1.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0%;2.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40%;二、5000元至10000元部分1.三级医疗机构报销45%2.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35%;三、1
新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哪些新的变化呢?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平均提高10%。也就是说今后住院费用将会减少10%。本文小编就为大家讲述新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新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从60%调整至75%;二级医疗机构从50%调整至60%;三级医疗机构从40%调整至45%。注意事项:据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在结算医疗费用时,所
202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正式整合,更进一步加强了对参保民众的保障,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新政策。每个地区都有所不同比如西安市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以下比例支付: 1.城镇非从业居民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 一级医院
无论是居民,还是职工,生病以后都会用到医疗保险,所以医疗保险是非常有用的。医疗保险在看病、住院都可以的到一定比较的报销。吉林城镇居民及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起付标准是多少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吉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住院报销比例1.甲类药品及普通诊疗费用报销15%,2.退休人员报销10%;3.乙类药品费用报销25%;4.高精尖检查治疗费报销30%。慢性疾病、特殊疾病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按照参保人员不同类别进行设定的标准。河北廊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呢?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河北廊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廊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报销)1.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二、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老年居民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65%、75%、80%;未成年居民、大学生、低保人员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0%、80%、85%。参保居民还享受大病保险规定的相关待遇,即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额超过165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支付。城镇居民年度内可按规定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享受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的普通门
如今,烟台市已经实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全是所有居民都已经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缓解了当地居民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那么,烟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呢?烟台居民注意!烟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医疗问题一直是我们重点关系的问题,现今烟台市所有居民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其中按高档缴费可享受高档待遇的人数已超过46.2万人,有117.3万人享受高档待遇,却按低档缴费。那么,烟台城镇居民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