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行贿人立案缺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章“监察程序”中规定了监察立案的情况,即第三十九条:经过初步核实,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监察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应当明确的是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是对监察对象的立案,而一般普通行贿人又不是监察对象
二、对行贿人不光是留置还有行贿类罪名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据此,对行贿人采取留置措施是有依据的另外,《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将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纳入到监察委职务犯罪案件管辖范围综上,应该可以确定的是,对行贿犯罪的调查是属于监察管辖范围,并且可以对行贿人采取留置措施
三、对行贿人的行贿犯罪调查、留置、处置是否需要监察立案?一种观点认为,《监察法》规定的立案仅对监察对象,对一般普通行贿人不能监察立案但《监察法》又规定了可以对行贿人采取留置,所以可以在不立案的情况下对行贿人直接留置、处置另一种观点认为,凡是要调查、处置的都需要经过立案,要对行贿人进行留置的,前提必须对其进行监察立案笔者当然同意第二种观点刑事诉讼中,立案是侦查的启动标志,同样立案也是规范侦查行为的,只有立案才可以采取各种强制措施同样,在监察调查中,立案也是规范调查行为的措施,将调查行为纳入到规范的轨道,立案也是调查启动的标志,只有立案了才能采取监察措施,因此对行贿人采取留置的前提必须对行贿人采取监察立案《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对第三十九条关于立案的规定制定时并未考虑全面,应当要包含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行贿人和监察对象共同行为人可采取立案目前也可以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根据罪名管辖的原则,对能管辖的罪名有当然的立案权,而不是根据《监察法》对监察对象的立案规定
一、留置的条件如下:(1)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2)可能逃跑、自杀的;(3)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4)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二、留置人员发生意外,派出所是否承担责任1、在关押期间,警察没有不当行为,在发现在押人员因突发疾病或者自伤自杀致残时,也采取了适当的救治措施,警察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就不应当承担责任。2、如果警察对在押人员实施人身侵犯,或者在病人发生危险疾病或者
1、纪检留置的条件有: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存在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等法定情形;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2、法律依据:《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
1、纪检留置的条件有: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存在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等法定情形;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2、法律依据:《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
1、纪检留置的条件有: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存在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等法定情形;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2、法律依据:《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
1、纪检留置的条件有: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存在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等法定情形;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2、法律依据:《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
1、纪检留置的条件有: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存在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等法定情形;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2、法律依据:《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
法律分析: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的人群: 1.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停止缴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补足社会养老保险。 2.老固定劳动合同工,包括长期临时工在计划中,临时工在城市户籍,以及那些没有参保或者停止缴费的,可以补养老保险。 3.被开除、未经公共服务被释放、出名的人,未参保或者中断缴费的,可以补足社会养老保险。 如果属于上面提到的某一种人群,那么就有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1、参保类型不同。灵活就业人员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职工社保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2、缴费主体不同。灵活就业人员自己承担全部费用,职工社保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其中单位缴纳大部分,职工承担小部分。3、缴费意愿不同。灵活就业人员是自愿缴纳的,而职工社保具有强制性,必须缴纳。4、户籍限制不同。灵活就业人员需要具有本地户籍才能缴纳,而职工社保没有这个限制。法律依
公房承租权变更有以下条件: 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2、与原承租人同一户籍。 3、为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一年以上。 5、没有其他住房。 (房管所通常还要求拟变更公房承租人的家庭成员与承租人变更事宜达成书面一致,甚至有的还要求对其达成书面一致的情况进行公证,否则不予变更
公务员的病退条件:公务员如果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如果疾病情况符合国家提前退休的有关规定,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七十九条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
要按照综合的等级来计算的
法律分析:外地孩子在合肥上学则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经商证明或务工劳动合同:进城务工人员在合肥市经商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在合肥市务工的提供经劳动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均要求1年及以上; 2.暂住证: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有效暂住证,并已暂住1年及以上; 3.户口簿和身份证: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户籍在一起的户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证,升入初中七年级的学生,报名时还应出示小学完成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法律分析:1、在符合当事人的父母年事已高,但是户口本内无其他子女等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合并户口;2、当事人双方可以各自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的加盖印章的证明(说明合并户口的理由)等;3、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追加被告的时间做出规定,在实践中,追加被告的期限一般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对于之后提交的依法另案起诉
你好,可以和学校协商解决
注册物业公司的条件是什么?注册物业公司的条件主要包括:1、依法制定公司章程;2、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出资人;3、有公司名称、住所;4、具备专业从业人员;5、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上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册物业公司的条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
一、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哪些条件 1、申请法律援助需要的条件如下: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2、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二条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
一、凡户口在外地的老年人(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且其独生子女或子女均在本市的,可申请来市随子女入户。二、凡父母投靠子女落户上海的,必须向本市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分局户政科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经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三、申请来市随子女入户的老人,需具备以下证明材料:(一)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二)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
一、假释是什么1、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3、假释在我国刑法中是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适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
国家招消防员的条件是什么?国家招录消防员的条件包括: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4、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6、身体和心理健康;7、具有良好的品行;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