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6条规定是什么

问题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6条规定是什么
1个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六十六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节,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毕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战时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或者第三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