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申辩书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贵局所做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我司已收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提出申辩意见如下,望贵局研究后减轻对我公司拟定的处罚:
一、主观上我司无侵权之故意 我司作为一家汽车专修公司,为广大奔驰车主提供专业的汽车维修服务是我司设立的宗旨,公司设立后我司也严把配件产品进货关,努力做到全部配件使用奔驰正牌产品。从贵局对我司的现场搜查结果可知,我司使用的绝大部分产品,特别是价值较高的配件,均是奔驰正牌产品,案件涉及的空气格和机油格,本身价值不高,我司完全没有故意使用此等假冒商标产品来牟利的主观恶意。我司在购入该产品时确实不知其属于侵权产品,故本案中我司没有故意销售假冒商标产品的主观过错。
二、客观上涉案的侵权产品数量少,金额小,且我司尚未对外进行销售,造成的不良影响小,属于情节轻微 。
1、我司设立至今仅三个月余,尚处于业务的起步阶段,案发前日常维修业务本就有限,故我司没有大规模购买涉案侵权产品。根据贵司的认定,涉案产品金额仅3000余元,且我司尚未通过销售涉案的侵权产品进行盈利,可见我司仅属于购买侵权产品,并未构成销售侵权产品或以此牟利。
2、从贵局查处的侵权产品看,我司涉案的侵权产品数量少,且均未开封,我司尚未将其使用到用户车上,故本案涉及的侵权产品并未给社会公众造成不良影响,应该说属于情节轻微。 第三、贵司拟对我司罚款30000元的处罚过重 尽管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于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侵权行为,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我司认为,对于此类侵权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可以处以罚款而不是必须处以罚款;若处于罚款,罚款的金额也应该与涉案情节以及涉案金额大小相对应,体现行为、责任与处罚相一致的原则。我司此次涉案金额3000余元,贵司处以接近涉案金额近10倍的罚款,我司认为该罚款金额过高。 综上,通过贵局此次执法,我司深刻认识应当尊重注册商标,依法使用和销售注册商标,故我司同意贵局拟定的立即停止使用涉案侵权产品,将全部涉案侵权产权上缴贵司,并承诺不会再有此类侵权行为发生。但因本案中我司没有主观的侵权故意,客观上本次的侵权行为情节较为轻微,作为新设公司我司的债务承担能力较低,故恳请贵局能够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对我司的罚款。 申报人:以上行政处罚申辩书范文 仅供参考
让我们进行相关的行政诉讼的时候,也要知道行政处罚,他的申诉书具体该如何写,对于行政处罚来说是一种平等与上级关系的诉讼关系,具体该如何写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行政处罚申诉书怎么写问题的解答,但是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行政处罚申诉书怎么写 申诉人(一审原告):王××,女,1973年11月15日出生,汉族,住××省×&...
原告:马××,男,1961年12月××日生,汉族,××大学外语系教授,家庭住址是××大学××区××。被告:A,女,1962年12月××日生,汉族,××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家庭住址是××大学××区××。联系电话:××××××法定代理人:吴×,被告父亲,70岁,文盲,现住××县××镇××村,联系电话:××××××,邮编:××××××案由: 离婚纠纷诉讼请求:1、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2、离婚后
陈述申辩人:惠州市XXXXXX有限公司?陈述申辩事项:1、请求依法撤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博环听告字[2015]3XX号)或从轻处罚2、相关事实证据申辩陈述申辩事实及理由我公司于2015年X月X日收悉贵局(博环听告字[2015]3XX号)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现申辩如下,望贵局领导研究后撤销或从轻处罚。一、贵局严格依法行政,对我公司存在问题的批评指正表示接受,
这是合理的,如果在被处罚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由公安机关代起缴纳罚款,只要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处罚措施中有罚款的项目,并和你交给警察的数目一样就没有问题 会在公安机关内部有记录的,不会通知你原籍派出所的
你好,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请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法定的行政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法律制度,其法律依据是《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基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司法活动,其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除此之外,被处罚人如
当事人如果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章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从而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系因公民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被行政机关给予的处罚,仅针对违法的公民个人,对其后代不会有直接的不利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
治安处罚会影响政审。政审需要本人、配偶和直系父母、子女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如果受到治安处罚了,公安机关查到后,是不会出具无违法犯罪证明,会影响到政审,通不过政审是不予录用的。政审指政治审查。政审工作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可以派党员前去调查,也可以发函请有关单位的党组织协助调查。有些政审工作,由于情况特殊,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负责进行。政审的内容和范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应有不同的
一、公司行政处罚罚款不交对法人有影响吗 1、公司行政处罚罚款不交对法人有影响。如果金额小最后会有强制执行,如果金额大,执行不能有风险会被限高。应及时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按日计算高额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
行政处罚对企业投标有影响。法律规定,企业违法情节严重、受行政处罚的,在被限制1-5年内不得参与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予以公告的情况下,不得参加投标。
1、受过行政处罚,对子女公务员政审没有影响,只是行政处罚,不是刑事责任,跟子女没有关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受过行政处罚,对子女公务员政审没有影响,只是行政处罚,不是刑事责任,跟子女没有关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受过行政处罚,对子女公务员政审没有影响,只是行政处罚,不是刑事责任,跟子女没有关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关于行政处罚告知陈述申辩的相关问题由上可知。
行政处罚告知书期限是什么,有哪些规定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决定书之间的间隔期限一般是要间隔三天以上,是提出听证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
1、对于较大数额罚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告知书不是必须同时下的。2、我国行政法中并无所说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准确名称是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收到该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企业可以选择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向作出处罚的机关提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一般来说,听证告知书上应注有听证机构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不签字可以吗不签字不影响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只要送达时注明即可。如对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以提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
对于从事一般职业的子女,行政处罚并不会对其造成多大影响,但是如果孩子以后需要从事特殊的职业,还是会因直系血亲的行政处罚行为无法通过政审,比如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军校招生、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
行政处罚500不会有案底,主要还是案底主要指的就是犯罪记录,但是行政处罚仅仅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并不会涉及刑事犯罪,所以并不会涉及案底说法,但是相关的记录肯定还是存在的,所以还是需要慎重。【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快速获得专业解答!
您好,行政处罚告知书作出主体可撤回重新作出,但由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意在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内容,告知相对人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的权利,本身尚不构成对相对人行政处罚的拘束力,行政相对人申请撤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