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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但给上社保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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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但给上社保合理吗?
1个回答

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但给上社保这是不合理的。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司违法了,相关法律条文如下:《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如果劳动者在公司工作已经超过一个月,还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理论上已经违法了。

另外,对于劳动者来说,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社保是社保,这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有些人可能觉得,反正我工资还是那个数字,社保也是按照规定交的,签不签劳动合同,感觉并没有什么影响。但这是非常理想化的情况,一旦出现什么劳动纠纷,就会进入旷日持久、劳神费力的程序,而且很多约定,也没有刻意参考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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