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如果将林地作为宅基地使用,属于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林地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如果将林地作为宅基地使用,属于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
林地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第六十二条第一
林地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第六十二条第一
林地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只有经过相关部门审批之后才能更改土地性质,林地确权归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地承包最长期限是30年,但是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是70年。 一、林地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吗 林地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 提醒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
林地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第六十二条第一
林地在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后是可以建房的,如果没有经过批准不得擅自将林地改变用途建房,否则所建房屋将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是会被责令拆除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
林地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以林地作为宅基地使用,属于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农村、城镇居民使用林地建住宅应分别经乡镇林业工作站、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初审,依法办理审批手续。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六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住宅,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造住宅。第七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
周末不可以办理身份证业务。因为星期六、星期日一般派出所都是休息的,无法办理身份证业务,可以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去办理。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
法律分析:企业不可以随便辞退退役军人,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后,单位不能随时辞退;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父母可以随子女落户,只是个别的特大城市有严格的落户条件。父母户口能随子女迁,但是父母随子女落户迁移,在已经买房的情况下,是可以的,如果买的二手房,要注意买的房子名下原房东的户口是否已经迁走,户口的问题,也可以问房子当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
食用油并不属于危险物品,因此是可以带上火车的。但火车有携带物品重量规定,大人最多携带20公斤,小孩10公斤,并且长宽高总和不得超过160厘米。【法律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旅客携带品由自己负责看管。每人免费携带品的重量核体积是:儿童(含免费儿童)10千克,外交人员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重量不超过20千
1、驾驶证照片可以换。2、但是不可以直接自己更换照片,要可以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要求补办,然后重新拍照。3、持证人也可以在换发驾驶证的时候重新拍照。
公司法对于股东年龄并没有限制,因此未成年人是可以成为公司股东的,但是其股东权利应当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因为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年龄、智力状况不足以处理公司设立相应事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
违章扣分可以去车辆所辖车管所或交警队处理。处理所需资料如下:1、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2、记分人身份证原件3、记分人驾驶证原件备齐以上三种资料,由记分人本人直接去车管所或交警队服务大厅拿号排队处理即可。提示:如果是异地违章扣分如果达到12分(比如超速50),很多地方必须要求车主前往违章地处理,非常不便。为避免这些不必要的麻烦,请遵守交规,文明驾驶!1、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
1、身份证上的年龄如果错误可以更正。公民需要变更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内容,在履行申请变更手续的同时申报换领新证。申报换领新证的,户口登记机关发给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原证作废。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
在当事人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来说,不能单独迁移户口:1、在当事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必须以家庭为单位迁移户口,不能只迁移其中一方的户口;2、由于户籍政策为地方性政策,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建议当事人具体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可以的。但是如果是外地的车辆,在外地违章的,不能到北京去处理。你可以通过以下方法:1、本人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要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前往。这种处理方法是目前最常见的处理办法,其弊端是手续繁琐、过程复杂。2.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你的朋友,请朋友代办。这种处理方法对车
离婚不可以用户口本复印件,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不过如果户口本找不到的,可以凭身份证原件去派出所打印户口本中属于自己的那一页。处理户口本,还需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
1、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2、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并且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流转,但是不得买卖给城镇人口。所以非农业户口是没有宅基地使用权的。
1、拆迁安置房装修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装修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申请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房屋产权证明、住房装修合同、装修概算书及相关资料。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