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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买卖超过二十年还能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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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买卖超过二十年还能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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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买卖超过二十年还能起诉吗

1、中国《民法通则》规定:自权利被侵害起超过20年的,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法院不予保护,这种时效被称为权利的最长保护期。

2、虽然法律这样规定,你仍可尝试起诉。

(一)房地产纠纷一般诉讼时效:2年

一般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两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房地产纠纷特别诉讼时效:1年

特别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房地产纠纷最长诉讼时效:20年

最长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一般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最长时效则是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自己要起诉对方的话,建议要趁早,因为每一个案件都会有自己的诉讼时效的,如果自己的房屋买卖纠纷已经超过了20年的话,那么也就意味着法院不予保护,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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