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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要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法律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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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要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法律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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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要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和其他人串供。

3、干扰证人作证。

4、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未向执行机关报告。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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