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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疗保险个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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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疗保险个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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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1.哪些人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凡具有镇宁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城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个体私营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其中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不分农业户籍和非农业户籍。

2.如何申报办理参保手续?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或成立文件、登记证书或单位印章、职工花名册及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向我县社会保险事业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年度是指哪段时间?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年度是指从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4.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如何确定?

医疗保险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或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其标准是实行全市统一费率,具体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为8.5%,其中用人单位按县社保局年度核定本单位所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6.5%缴纳;在职人员按县社保局年度核定本人工资额的2%缴纳,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但每年度须核定本人工资总额。

(2)用人单位除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外,所有职工都应当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其中单位缴纳36元,个人缴纳24元。

(3)全体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应当按月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标准为当年度核定用人单位所有在职公务员工资额4.6%,由单位全额缴纳。

5.如何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不得减免,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1)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人单位经办人员须在每月5日前,到县社保局服务大厅(城关镇红岩山路人社局二楼)核定本单位当月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费金额后,持县社保局出具《社会保险核缴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用人单位经办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后,须在当月10日前凭指定银行进账单到县社保局二楼服务大厅开具贵州省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

用人单位职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时间,是从用人单位缴费时间开始计算。用人单位缴费时间是县社保局开具贵州省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时间。

若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县社保局开具贵州省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致职工不能享受住院报销、划个人账户、公务员基金二次报销补助等待遇的,用人单位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大额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必须在每年6月30日前缴清下年度大额医疗保险费。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致使年度内参保人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80000元)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的,参保单位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6.用人单位职工什么时侯开始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向县社保局按时足额缴纳用人单位和职工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后,其职工从用人单位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7.用人单位职工什么时侯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才能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入院时间须在用人单位向县社保局足额缴纳用人单位和职工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后的次月,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才能支付。

8.单位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以什么为凭证?

以县社保局开具的贵州省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为凭证。

9.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额医疗保险待遇/公务员医疗补助。

(1)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职工建立的个人账户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职工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费、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助。

(2)大额医疗保险待遇:指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非公务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3)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指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支付公务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公务员住院二次补助、按规定划入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

1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哪些资金?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资金。

11.什么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是指镇宁自治县行政区域内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职工个人账户后的余额。

12.什么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指医疗保险基金为参保职工建立一个用于支付职工在参保统筹区域的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所发生的符合有关规定的门诊医疗费和药费的个人储存账户。

1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政策上有何规定?

职工个人账户的资金归个人所有,它主要用于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药费用或用于职工住院应由个人负担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若职工在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时,所发生的符合有关规定的门诊医疗费和药费超过其个人账户资金,超出的医疗费用由职工自己承担;若职工死亡后,其个人账户有余额,可依法继承。

14.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包括哪些资金?

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包括:

(1)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划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资金;

(3)个人账户存储额的利息;

(4)依法纳入个人账户的其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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