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如何处理
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必须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直接改判后,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三)应当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案件,原判决、裁定没有分别定罪量刑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重新定罪量刑,并决定执行的刑罚;
(四)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再审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参照本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第(四)项规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再审案件当事人缺席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涉及缺席判决的规定有下列条款: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涉及缺席判决的规定:
第三十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双方已经提交给法庭的证据材料缺席判决。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法院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的特点是: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
2、提起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或第二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
3、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没有截止时间限制
再审是一项重要的诉讼程序制度,也是各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各国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对再审制度的规定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即法定的机关和公职人员,基于法律赋予的审判监督权,对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起再行审理。
因为审判监督程序是以审判监督权为基础的,因此,一般对提起的期限不作强制性规定,对提起再审的条件和理由等也只作原则性规定。
另一类是基于当事人诉权的再审,即当事人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判,向再审法院提起再审之诉,再审法院对案件再行审理。各国一般对再审的条件和理由、再审的范围以及提起再审的期限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案件决定再审后,如何处理的相关知识的具体介绍,对于重审是具有一定的规定和审判的要求,如果大家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任何的问题,随时来咨询的相关顾问,那么我希望大家可以解除疑惑。
法院退回检察院的案子通常是证据不足,不能进行审判,需由检察院进行证据补充或者由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后根据侦查结果来确定是否继续起诉,需要起诉的继续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对再审案件的程序规定主要体现在2007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177条-190条,另外就是2008年11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共43条。通过对前述条文的理解,结合具体办理案件的实务,再审案件的办理程序一般情况下包含以下阶段:一、再审案件立案再审立案阶段一般属于形式审查,主
招标流标后的处理是:公开招标的项目出现流标现象应当组织二次招标,不能直接采取议标的方式或者直接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非招标方式,二次招标后仍然流标的,在经核准后可以不再招标,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我们都知道,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就会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拍卖。那么法院拍卖房产三次流拍后如何处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法院拍卖房产三次流拍后如何处理 若抵押房产经拍卖三次流拍后,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以房抵债的,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若通过
一般情况下,如果超市偷窃的金额不大,报警110以后,警方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一般对偷盗者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如罚款、拘留等措施。但如果盗窃的金额比较大,行为比较恶劣,超市偷窃就有可能构成犯罪,可能涉嫌盗窃罪
醉驾不起诉的结案流程是: 1、由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必须要书面告知不起诉的原因; 2、把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的单位后,立即释放当事人; 3、若醉驾案件是公安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院需要把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检察院的决定有争议的,可申请复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
法律分析:被人恶意举报的进行申诉,要依据被举报人的身份来确定,如果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可以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监察复审机关需要在一个月之内作出复审的决定,如果对复审结果还是不服的,可以再向上一级进行复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九条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复审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复审决
你好!可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其结果进行索赔
物业费收取标准属于《价格法》调整范围,应当明码标价,物业管理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依法向业主公示物业管理企业名称、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计价方式和收费标准。物业费收取标准应当与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现实生活水平协调一致,既不能超出业主的实际承受能力,也不能一味降低收费水平,进而造成业主房屋财产的贬损和制约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再审案件开庭后何时下判,这和普通审判一样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时间。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时限。如果再审按一审程序审理,并适用简易程序的话,从立案起三个月内判决。如果按普通程序的话,立案后六个月内判决。如果再审按二审程序审理,则从三个月内判决
审查是否构成起诉条件
一、商铺产权到期后如何处理 商铺产权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提醒,商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届满时权利人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 二、商铺产权可以办理子女上学吗 商铺房产证不可以办理子女上学,商铺房产证不是住宅,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不能凭该房产证就近入学,但可以提供住房租房合同等证明去办
根据实践,离职后可由职工本人凭原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暂停社保,把证明交给社保经办机构会得到一定的失业补助,办理暂停之后社保经办机构会给一份暂停社保的证明,证明在当地缴纳过社保
护照过期如何办理?护照过去如何办理?建议带上以下材料前往当地公安局入出境管理部门重新办理。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2.交验护照、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3.未满16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本人户口簿、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书、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护照有效期是多久?1.普
离职后社保医保怎么办?介绍:如果你有新的工作单位,则应由新单位为你办理医疗保险调动手续,然后随新单位参保缴费。如果你是灵活就业人员,则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医保接续手续,然后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规定参保缴费。此外,如果目前没有工作,可通过户籍所在地社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离职后社保医保怎么办?1.凭单位开具的退工证明、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理失业登记,然后去户籍所在地的职介所/社保
1、离职提取。劳动者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行政区域继续工作,且户口不在本市的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额,同时注销个人公积金账户。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包括公司缴纳的部分以及个人缴纳的部分。3、转移接续。如果你在广州离职后,去到别的城市工作,那么你也可以自己公积金转移,把广州的公积金转移到,新城市单位办理。但前提是需要个人在别的城市已经设立公积金账户。办理转移接续需要携带材料包括:非广州籍户口本原
毕业证丢失后如何处理请牢记,毕业证无法补办,可以找学校开具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是个人学历证明,也就是个人的学习经历。在此,先做个科普,社会上往往有单证硕士和双证硕士之分,而双证比单证多出来的那一个证就是毕业证。这个证书是教育部统一颁发的,每个证书对应一个编号,对个人发展非常重要。求学、考公、就业、职务升迁都需要这玩意,而且,是审查原件,留复印件。这个证件很重要众所周知,但除非是自己遗失过毕业证或经历
法院拍卖房产流拍三次后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6号,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八条第2款规定:“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
一、40年、50年、70年产权有什么区别?我们常说房子的使用年限40年、50年、70年是什么意思呢?房产证上写的年限到期后怎么办?要买的房子属于大产权还是小产权?其实,产权年限主要看土地的使用性质,如果土地性质为商用,那么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部分为50年。土地性质为住宅性质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而想要判断要买的房子是属于大产权还是小产权,主要看房屋是否具有房管局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