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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高速上低速行驶,车追尾,责任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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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高速上低速行驶,车追尾,责任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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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五十公里。

所以也不能太低的,大车不走应急车道也是对的,但是追尾肯定是他的责任,如果速度高于五十应该就是他的全责。并线前车刹车 遭后车追尾在行驶过程中,如果我们在并线超车且车身已经基本完全驶入旁边车道时,遭遇前方车辆突然急刹车致使被后面的车追尾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所以,是否为同车道行驶是确定事故双方责任的关键,如果被追尾车已经并道,则应由后车负事故全部责任,而如果被追尾车并道存在过错,则由双方按照各自过错比例来承担事故责任。

三车距离太近 导致三车追尾高峰时期拥堵路段,由于车与车的距离都很近,一不小心就会发生三车或三车以上的追尾事故,这种情况下的追尾责任认定,就要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来综合判断了,比如如果是第三辆撞击第二辆,致使第二辆撞击第一辆,那么第三辆车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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