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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二胎生育津贴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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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二胎生育津贴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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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山东省二胎生育津贴的规定是二胎宝宝出生后的三个月内,可以享受每天工作时间内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哺乳假的工资,均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而且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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