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不同的意见。如果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儿子曲得了父亲的授权,此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在事后父亲未予以追认,故签字的行为无效。如果该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则行为有效。张小(22岁)系张某的儿子。张某为装修房屋,在李某处购买水电材料。8月,张小到李某店中与李某结算水电材料款,共计8600元,张小支付了4000元后,向李某出具了一张4600元的欠条,欠条的落款签名是由张小签了张某的名字。之后,李某曾多次向张某催要欠款,张某拒不支付。为此,李某到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偿还欠款。而张某确认为,他和张小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对张小事先没有授权,事后又未追认的情况下,张小代其在欠条上签字应当无效。对张小代张某在欠条上签字是否有效,有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张小和张某都是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李某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张小取得了张某的授权,因此,张小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在事后张某对张小的签字行为也未予以追认,故张小代父亲张某签字的行为无效。第二种意见认为,张小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因为张小是张某的儿子,张小与李某进行结算时,不但代张某签了欠条,还当场支付了4000元钱,李某有理由相信张小是有代理权的,故该代理行为有效。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在本案中,由于李某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张小取得了张某的授权,张某对张小的代理行为也不予以认可,因此,张小代张某在欠条上签字的行为是一种无权代理无可争议。但无权代理行为即使没有被追认,也并不必然导致行为无效,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无权代理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则该代理行为有效。因此,张小代父亲张某在欠条上签字是否属于表见代理成为本案争议焦点。
一、表见代理的法律规定及其构成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可知表见代理应具备以下构成条件:一是行为人无代理权二是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三是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四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二、在本案中,对于表见代理构成要件中的“行为人无代理权”、“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和“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都毫无争议。对张小和张某这一特殊关系是否能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则需要从生活经验来判断。在实际生活中,父子之间的财产大多都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父亲代儿子或儿子代父亲签字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在我国农村选举中,由户主代表全家投票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因此,在一个标的不大,且普通的买卖合同中,由成年儿子代父亲去跟卖主进行正当的结算,足以使卖主相信儿子具有代理权。而且在本案中,张小还当场向李某支付了4000元钱,这就更能使李某相信张小具有代理权。综上,张小代父亲张某在欠条上签字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该代理行为有效。张某应当按照欠条所写的内容向李某支付欠款。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是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
只要签了合同,就是有效的。1、如果不合格产品,并没有造成人身损害,则可以直接以销售者为被告提起违约之诉,法律规定主要依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质量法的相关规定。2、如果造成人身伤害,则可以以销售者和生产厂家为共同被告提起侵权之诉,法律规定主要依据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及其解释关于侵权的规定、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如干问题的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质量法中的条款
假公章盖的合同是否生效可以分成是否明知对方使用公章和是否构成表见代理行为两种情况。 如果明知对方使用假公章而签订合同则属于诈骗行为,合同自始无效;如果是构成表见代理则合同自始有效。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概由公司承担。在与对方签订合同时,不明知对方公章为伪造的,对方构成表见代理,其法律后果由对方公司承担,合同自签订时自始有效。 如果在签订合同前明
只有签字没有盖章的合同是否有效 可能有效可能无效。只有签字没有公章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合同是由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的字,则合同有效。 2、如果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合同的,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后,所签合同有效。未经追认的,合同无效,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
如果您有证据能证明在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内容,而且后添的内容您有不认可,那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可以申请撤销。如果在签订合同之前已经约定合同内容,您又认可后添的内容,那样合同就可能有效。我国《民法典》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三人实施欺
1、先签字后填内容的合同有效。先签字后填内容的属于空白合同,如是双方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合法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一般认定有效。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
律师解答空白合同上签字的合同一般无效。空白合同没有载明具体的合同内容,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签字不能证明当事人对于合同后添加的内容是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并要求其对签字后添加的内容承担合同责任的,属于加重对方义务的行为,签字方无需对此承担责任。如果合同当事人事先已经协商好合同的内容,签字后添加的内容与事先的协商一致,可以认为合同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有效
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与员工签订“空白劳动合同”,事后公司自行填补内容,这种行为严重的损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在签订“空白合同”时,员工应该慎重考虑,是否要入职这样的单位。同时,也可以直接向公司提出疑问,并要求公司协商、补全合同中的空白条款,再签名捺印,尽量避免
如果您有证据能证明在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内容,而且后添的内容您有不认可,那合同就属于无效合同,可以申请撤销。如果在签订合同之前已经约定合同内容,您又认可后添的内容,那样合同就可能有效。我国《民法典》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三人实施欺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理财合同受法律保护。只要是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双方自愿签署订立的理财合同,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一、错写公司名字而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写错公司名称属于书写错误,一般不影响合同效力。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可以在错误旁更正,并且双方签字盖章。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
当事人是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时间的,但是这个应当和对方共同协商,对于一般的合同的话,在签订合同之后就是合同产生法律效力的时候,不同的合同类型产生的效力不一样
你好!在没有申请确认无效时,是有效的
合同上没有写终止日期同样也是有效的。若需要确定终止日期的,双方能补充协议确定终止日期,若不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的,双方都可以随时要求终止合同,但应该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
最高人民法院借款人和银行明确约定“借新还旧”的借款合同有效,担保人不能以此主张免除担保责任阅读提示:“借新还旧”是商业银行在收、放贷过程中常见的操作方式,本质上是对原贷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利率等条款的变更,效果上表现为借款期限的延长。以新贷款偿还前一笔到期借款后,借款人只需支付新贷款借期内的利息,而无需承担旧贷款可能产生的高额逾期罚息和违约金。 《中国银监会关于当前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促进经济稳
1、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无建筑施工资质的公司是不能承接相关工程建筑的,因此所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也因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而无效。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村委违法对外承包土地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2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对外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因此,村委会在未经三分之二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的情况下,无权签订土地对外承包合同。此外,根据《民法典》第143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劳动法》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社保机构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包含社会保险费用的效力,北京和云南作出明确规定无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资中包括用人单位负担的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而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效力如何认
北京房产专业王辉律师(13810953787)专业代理二手房买卖、房产继承、借名买房、婚姻房产、经济适用房、央产房、军产房、公房承租权及房产拆迁等各类房产纠纷案件。从业以来代理了大量的房产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房产诉讼经验。现将相关房产案件进行改编,希望下面的案件可以帮您解决遇到的房产法律问题(注:以下案例当事人姓名均使用化名,如有雷同,请联系我们撤销)。 【裁判要点】本案中,案涉房屋性质为
主体不适格的合同无效,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