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夫妻一方的债务需要用其个人财产来偿还。但实践中,若是经过其配偶的同意,那么在偿还一方债务的时候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也是可行的。
若是配偶不同意执行共同财产,此时也可以先就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划分,之后再执行属于债务人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归属确认方式为: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归一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或者是房产证上是登记的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归夫妻共同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
陪嫁的钱不一定是会算作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明确了约定陪嫁的财物是属于对夫妻一方的赠与的,则是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一般不会执行股东的个人财产。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会由股东来承担。1、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未全面履行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义务,股东需要对未出资部分向债权人承担清偿的责任,且出资义务不受诉讼时效限制。2、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做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如
1、退休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2、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不能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3、对于作为被执行人的离退休人员,在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人民法院有权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要求作为离退休人员统一发放机构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依法协助人民法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合法收入即离退休金、退休金。
1、c1驾照不能开摩托车。2、只有c1驾照的是不能驾驶摩托车的,驾驶摩托车的应当取得摩托车驾照,否则视为无证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3、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八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
社保卡目前在异地一般不能使用,异地使用需要办理社保转移。社保卡用于居民办理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医院就医、药店购药、信息查询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以及银行存款、取款、转账等个人结算业务和刷卡消费、注册网上银行等金融服务。【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
如果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则这一方欠债的情况下,不会冻结配偶的财产;但是如果一方恶意将财产转移到配偶名下的,则法院会冻结配偶名下恶意转移的这一部分财产。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可以冻结配偶的财产,因为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共同偿还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
失信人不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可以拘留。民事债务纠纷强制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
租用土地者不能获得土地征收的补偿费,但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租赁土地者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
没住院但符合以下条件的能申请工伤:1、申请材料完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2、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3、受理时效尚未经过。4、申请主体适格。上述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否则,申请将不会被受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工
一、不能。二、没有毕业的大学生是无法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开始应该从毕业时间开始。在没有毕业之前,单位也无法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在校大学生的学籍和档案都在学校,在单位上班是属于实习性质的,单位无法给员工进行用工备案,所以也就不能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员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也不能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1、公租房无权继承,只能在承租期内,继续承租。公产房只能过户,不能继承。2、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3、从法律角度来讲,继承的前提是被继承人生前有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而公产房的产权人并非个人,所以公产房是不存在继承问题的。4、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公产房的实际使用人即承租人不享有该公产房的物权,仅享有承租权。
住房贷款利息夫妻双方都可以扣除,即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也可以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经夫妻双方自行约定即可,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
无财产可执行不会被拘留,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能力时,再恢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永远无履行义务的可能,法院会终结执行,执行程序即告结束。【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1、债务人在诉讼期间有转移财产行为的,视为恶意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财产保全后债务人就不能处置财产。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
能证明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的情况下,执行担保人与妻子无关。《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1、婚后只要是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是登记在双方的名下还是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2、婚后夫妻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产权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夫妻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可视为夫妻对个人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或逃避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子女抚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犯罪,依照刑法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公司被强制执行的后果是,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其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可以扣押、冻结、划拨、变价其财产,但执行的财产范围不能超过公司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一、劳动仲裁期间公司转移资产怎么办?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义务,并恶意转移财产,应尽快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