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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发生性关系,女方告强奸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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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发生性关系,女方告强奸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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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属于比较特殊的犯罪,就量刑而言,强奸罪属于重罪,强奸一人一次即应当在三到六年之间量刑,这个基础量刑幅度导致大部分强奸罪最终都被判处实刑,极少被认定强奸罪最终判处缓刑的案例。

与重刑相反的,是强奸罪的证据要求相较于其他犯罪并不是非常严格,强奸罪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被害人的陈述,极少数案件发生过程中有视听资料可供查证,且强奸过程往往具有私密性,除行为人、被害人以外,往往很难找到第三方证人证明强奸犯罪的存在,在此情况下,对强奸罪的证据要求相较于其他犯罪往往不够严格。

强奸罪核心在于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这里的“强行发生性关系”,并不必然要求行为人采取殴打、捆绑等手段,在妇女昏迷、醉酒或者其他无力防抗状态下,违背妇女意愿,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也构成强奸罪,在妇女同意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妇女不接受采取特定姿势发生性关系,或者要求在特定条件下发生性关系(例如要求使用安全套),行为人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都符合强奸罪的犯罪构成。

如果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时,不存在上述情形,即妇女基于真实意思表示意愿与行为人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女方事后基于特定原因向警方报案,行为人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仔细回忆发生性关系的整个过程以及发生关系之前、之后女方的反应,确定女方报案原因;

2.收集发生关系前后双方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转账记录等对自己有利、能证明女方自愿与自己发生关系的证据;

3.详细阐明与女方发生关系的具体细节,这部分内容一般需要和女方的笔录相互印证,细节往往能够对查明案件事实起到关键作用;

4.确定发生关系前后双方是否在有监控的环境下有过亲密动作,必要时请求办案人调取监控;

5.如果有相关人员对男女双方关系等之情,可以联系证人作证;

6.有条件的尽快委托律师,在行为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前进行案件梳理,做好准备工作。

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奸淫幼女一人的,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

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构成强奸罪的,综合考虑强奸的手段、危害后果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从严把握缓刑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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