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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长期(多年)不住人,还缴垃圾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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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长期(多年)不住人,还缴垃圾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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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明确规定物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物业服务,并且业主也不能以未接受或不需要接受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用。

根据《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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