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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异地就医办理条件(附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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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异地就医办理条件(附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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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区参保人长期居住外地,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的受理条件有三个:

1、在外地(不含无锡本市)长期居住、生活或工作6个月及以上,原则上限一地(省辖市或以上);

2、要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或办理不成功的,经办机构不予认可;

3、办理成功后,可以在长期居外地(就医地)按当时规定到纳入异地就医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划卡就医。

参保人居住在县级统筹区的,可在设区市(省辖市或以上)三甲医疗机构就医(是指该统筹区的上级地市级城市),实行市级统筹的,可划卡就医并结算医疗费用;

如不能划卡时,可选用现金就医后回无锡市报销。

例子1:秦先生在无锡参保,但长期居住在大丰。因患病在大丰划卡就医,由于病情复杂,大丰当地医院无法诊治,建议转盐城市市级医院进一步诊治,由于盐城市尚未实行市级统筹(大丰的卡不能在盐城市区使用),所以秦先生在盐城市级医院只能用现金就医,然后到无锡社保报销。

例子2:汪女士在无锡退休后一直生活在上海青浦,平时就医也就在青浦当地,但由于突发疾病比较严重,青浦当地医院建议转上海市区诊治。

由于上海市实行的是市级统筹,上海市的社会保障卡在全上海市区是通用的,都可以划卡看病,所以,汪女士在上海市区的三级医疗机构就医也可以使用无锡的社保卡划卡住院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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