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积分。
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线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或登记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机构)申请积分。
(一)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件);
3.持证人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
4.劳动(聘用)合同;
5.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磁卡。
(二)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1.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申请积分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学籍材料,或其他可以证明其教育经历的相关材料。
2.持证人按照国家规定经统一考试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注册类的须在注册有效期内);或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按照国家规定经评审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在外省市工作期间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复评或验证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3.持证人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证明(缴费基数和年限由社保系统提供,个人免于提供)以及最近6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4.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工商档案机读材料、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或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数(须由所聘单位为其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申请当月仍在所聘单位)。
5.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
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6.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
7.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三)持证人配偶和同住子女需要享受积分相关待遇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结婚证;
2.配偶身份证;
3.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
4.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5.承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
6.满16周岁以上且在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的同住子女,应当提供就读证明和学籍证明。
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受理机构对用人单位递交的积分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收件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用人单位补齐材料。
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应当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理机构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按照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调阅持证人的人事档案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1.审核持证人工作经历、学习经历及相关情况。
2.查验持证人学历学位证书。
3.核实持证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含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用证明)或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4.核实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以及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的一致性。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作为“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的积分依据。
5.核实持证人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工商档案机读材料、企业纳税情况或聘用本市户籍人员情况。
6.核实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
7.核实持证人的户籍、婚姻、子女等信息。
对有疑问的材料,可以提请主管部门或专门机构进行核实。
第七条(积分核定与告知)
积分申请材料审核属实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积分核定,并告知持证人积分情况。
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至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积分书面告知单,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
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或者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查询本人的积分。
在《上海市居住证》签注时,对持证人积分予以确认。
持证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积分的,应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
持证人积分项目发生变化导致积分下降或出现减分项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其积分进行扣减,受理机构告知持证人积分变动情况。
持证人积分有效期与《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一致。
第十一条(积分失效)
持证人《上海市居住证》签注过期,积分同时失效。持证人《上海市居住证》被注销时,积分自动失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全市积分申办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违规材料取得的积分予以纠正,并由原受理机构告知持证人。
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对积分存在异议的,向原受理机构提交复核申请,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并告知申请人复核结果;对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交复核申请,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并告知申请人复核结果。
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范围是指环卫领域,远郊重点区域是指临港地区。
个人在申请积分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申请积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在代办积分申请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代办积分申请。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实施细则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
2020年上海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有哪些根据《上海市积分落户实施的细则》中的的内容规定:一、上海居住证积分落户条件1、居住证满7年2、居住证积分120分+3、买房4、社保职称缴纳满7年,可以累积5、符合上海人才引进条件6、无违法生育7、无犯罪记录8、税单必须满7年9、要么你有上海认可的中级职称、或者等同于这样的资格证社保缴纳基数连续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二、上海居住证积分直接落户条件1、创业人才获科
基础指标及分值(一)年龄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二)教育背景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3月25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最让人关注的就是上海的房地产新政问题。其中,上海将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交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年限,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3年内的本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以上,同时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易居智库研究总监严*进告诉记者:”在此次限购政策的新内容中,有一点和此前预期是一样的,即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
一、续办须知1、续办居住证,应在居住证到期前2个月之内,到原材料申报点,办理续办。2、所有的申报材料均需核对原件。3、申报材料须本人或单位人事部门人员递交,其他人员不得代办。二、续办流程1、续签请区分以下两种情况:1)申请续签时,个人工作单位没有发生变化的:个人或单位登陆系统,点击“续办申请”,修改个人信息。2)申请续签时,个人工作单位已经发生变化的:新单位首先上网登陆,然后为个人进行网上注册,填
1、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需要的时间是在积分材料没问题交上去后,会有20个工作日的审核期。2、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人申请积分的,应当根据《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委托其单位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后,应当将积分材料转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核属实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积分,并告知申请人积分情况。
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条件有哪些?申请材料有哪些?其流程是怎样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职工,在上海市有稳定的住所,并参加社会保险,注册二十一世纪官网并填写相关真实信息,积分达120分,持相关材料到派出所办理上海入户。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条件有哪些?申请材料有哪些?其流程是怎样的?本文将为大家详细材料。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条件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
上海居住证如何申请积分?上海居住证持证人总积分是基础指标分与加分指标积分之和减去减分指标的累计扣减积分,总积分的最低分值为0分。基础指标中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味哦其中的一项积分。加分指标中的“投资纳税”、“投资带动本地就业”为另一项积分。上海居住证如何申请积分?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上海居住证如何申请积分职工申请上海居住证积分,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
【积分指标体系】《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指标及分值】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一)年龄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二)教育背景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
一、怎么查询上海居住证积分打开百-度,输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点击搜索,会出现如下信息:然后点击第一个搜索项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位置文字就会进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如图:其实如果您记得网址也可以在网址栏直接输入//www.12333sh.gov.cn/进进入。进入后点击便民查询处输入框,即可看到居住证积分情况查询选项,然后点击即可进入查询页面。查询页
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流程与申请材料为了更好的发展,来到上海;为了孩子读书,办理上海居住证;为了孩子能在上海中高考,申请积分、准备积分。这一步步都不容易,借用一句话:说多了都是泪呀!今天,我们来讲解一下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的流程,为那些在积分申请道路上的家长,指明方向、拓开思路。好好收藏吧!一、申请人条件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
上海居住证积分有什么用?上海《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随着持证人在本市居住年限、工作年限、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的增加和学历、职称等的提升,其分值相应累积。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根据2013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规定,上海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享受的待
一、政策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二、申请人条件1、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可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申请。3、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积分申请对象。
上海居住证新政策.1.1.起上海办理居住证,不分长期和临时的,一律办理长期居住证。1.出租房类:带上租房者身份证、房东房产证、租赁合同,租客和房东本人到场,由社区外来人员综合协管员在《实有人口网络》中输入租客信息,半年后到街道(镇)事务受理中心核对信息,办理居住证。2.投靠类:出具与业主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配偶、父母、子女),由社区外来人员综合协管员在《实有人口网络》输入租客信息,半年后到街道(镇
申请条件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可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申请。3、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申请流程1、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的用人单位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单位网上注册2、
一、上海居住证积分通知单怎么申请只需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就可以实现积分通知书网上打印。1、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首页“网上办事”频道下,鼠标移动到【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积分管理】。2、选择单位或个人用户登录。3、进入单位/个人账户,在状态栏内点击“打印积分通知书”(有效期内)即可进入打印页面。二、什么是积分入户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
近10年中,上海外来常住人口增长迅速,目前外来常住人口总量居全国城市之首。从2002年上海在全国率先推出居住证制度,满足“柔性”来沪工作但不需要上海户口的人才需求,到2009年出台《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给出将“居住证”变成一纸“户籍”的路径条件,再到去年7月1日起实施新的《上海居住证管理办法,将“条件管理”变成“积分制”,上海为探索特大型城市人口管理之路提供了借鉴经验
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详解申办条件1、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线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或登记地区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2、上海居住证积分新政最大变化是,居住证持证人在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时,申请当月应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
上海居住证积分紧缺专业目录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所属类别种子生产与经营农业技术类园艺技术农业技术类植物保护农业技术类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控制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类航海技术水上运输类国际航运业务管理水上运输类轮机工程技术水上运输类船舶工程技术水上运输类船舶检验水上运输类航道工程技术水上运输类船机制造与维修
一、《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条件是什么(一)政策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二)申请条件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可委
上海居住证细则除特殊说明外,所有积分申请材料均须核对原件,留复印件。一、基本材料(必需提供):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2、持证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居住证》;3、《<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网上打印、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4、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5、持证人户籍证明(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