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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小三打了,轻微伤,已经到医院检查过了,脸部被抓伤而已,住院两天后,对方要求高额赔偿未果,去了市级医院住院,谎称脑震荡,目的就是为了讹钱。请问这样她去市医院检查的费用我们要付吗?

问题描述

把小三打了,轻微伤,已经到医院检查过了,脸部被抓伤而已,住院两天后,对方要求高额赔偿未果,去了市级医院住院,谎称脑震荡,目的就是为了讹钱。请问这样她去市医院检查的费用我们要付吗?
1个回答

遭受人身损害住院的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经过鉴定如果需要护理和营养补助的,可以要求支付营养费和护理费。当事人可以收集、保存与索赔有关的证据材料:

1、索取住院证、出院证、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全套病历;

2、找主治医师出具《诊断证明书》,可请医生在《诊断证明书》上注明出院后的休息时间及后续治疗费用;

3、找护士长出具《陪护证明》;

4、索取并妥善保存医院的医疗费预收单据、医疗费每日清单和结算发票;

5、如治疗期间使用外购药品或医疗器械,应要求医生出具《外购处方》,将《外购处方》与正规的购买发票一并保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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