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低保户申请条件
持有本省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二、不得享受低保的情况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本人不得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撂荒承包的土地、山林、水塘的;
2、不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或者拒绝核查的;
3、吸毒、赌博、嫖娼的;
4、违反计划生育超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农村低保申请程序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属地管理。
1、农村居民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按户公布申请人名单,由申请人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村(居)民委员会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后,将申请人户口本或者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实际收入证明材料等,报送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核查;
3、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核对等形式完成核查工作,并对符合低保条件者签署意见,编制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名册上报市、县、自治县民政部门;
4、市、县、自治县民政部门自收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审批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符合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内公示5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民政部门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有异议的,民政部门再进一步核查。对不符合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由民政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保障标准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县、自治县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确定并适时调整,但不得低于每人每月60元(60元的计算是:30斤大米、30斤蔬菜、3斤禽肉蛋类食品、1斤食油、1.5斤酱盐)。
五、低保金的核定
“三无人员”,即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低保户,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保障标准但有一定收入的低保户,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额享受。
六、低保金发放
低保金一般按月发放,民政部门根据情况或采取银行发放、或采取现金发放。目前,文昌、万宁、陵水、保亭、昌江等市县由民政部门通过银行直接将低保金转入低保户存折中;
琼海、乐东2个市县在条件成熟的地区采取银行发放、条件不成熟的地区仍采取现金发放;其他市县由于银行网点问题,目前均采取现金形式发放,由民政部门将资金拨付给乡镇,由乡镇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并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中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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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低保户申请条件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3.持有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4.
一、河北省低保户申请条件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4、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4、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备注: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
申请条件一、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
一、甘肃省低保户申请条件农村低保一类对象,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1)家庭无劳动力,无收入来源的;(2)家庭主要劳动力亡故,基本无收入来源的;(3)家庭主要劳动力因重病、重残导致丧失劳动能力,基本无收入来源的。农村低保二类对象,即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1)家庭主要劳动力经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认定患有癌症(各系统恶性疾病)、肾功能衰竭、心脏病(指肺心病、冠心病、风心病、心肌病中心功能三级
一、山东低保户申请条件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二、山东省农村低保申领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农村申请低保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农村低保申请材料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
(一)农村低保申请条件病历首先,我们必须清楚申请农村低保待遇条件需要具备以下几点: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由此,农村申请低保,是不需要提供病历的。(二)农村低保申请所需材料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
(一)内蒙古低保户申请条件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力。以下人员不能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拥有非维持家庭基本生活需要的汽车、摩托车、手机、空调、计算机等高档消费品的;2、有购买股票或其他投资行为的;3、出资安排子女借读、择校就读的;4、因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造成家庭生活水平低于当地
一、大连市低保户申请条件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3.持有本市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新申请办理低保的人员必须具有我县常住户口,且满足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60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200元的条件,方可申请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纳入城乡低保。1、一二级重残户:家庭主要成员或主要劳力因一二级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2、多残户:一户中有多人残疾的家庭。3、重大疾病户:家庭成员因患重症绝症,花去医疗费用较大,造成因病致贫,或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劳
低保的保障范围为家庭成员上一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困难家庭。民政部门在确定保障对象时,将重点保障六类对象:一是主要劳动力残疾或长期患病的困难家庭;二是无力保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家庭;三是收养或领养孤儿的困难家庭;四是赡养人无赡养能力且单独居住的老人;五是困自然灾害导致困难的家庭;六是因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山东农村低保申请条件:1、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居民;2、共同
一、黑龙江省农村低保申请条件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4、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
一、杭州市低保户申请条件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3.持有本市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一、麻城农村低保申请条件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
新申请办理低保的人员必须具有我县常住户口,且满足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60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200元的条件,方可申请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纳入城乡低保。1、一二级重残户:家庭主要成员或主要劳力因一二级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2、多残户:一户中有多人残疾的家庭。3、重大疾病户:家庭成员因患重症绝症,花去医疗费用较大,造成因病致贫,或家庭主要成员、主要劳
一、农村低保申请条件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二、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1、书面申请书。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
(一)广西低保户申请条件申请低保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4、一个家庭中具备劳动能力的成员因为某些原因丧失了劳动能力而失去了生活来源,这个可以申请;5、在农村居住,但是没有土地,且没有劳动能力不具备劳动赚钱的能力,没有生活来源,这样的可以申请;6、光荣复原的军人
低保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下面我们就了解一下浙江省农村低保标准及申请办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浙江城市、农村低保申请条件一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的居民,无论在本市何地居住,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何为低保农村低保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它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即为农村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