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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被骗财物是否能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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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被骗财物是否能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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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被骗财物是否能追回?

作者|王景林律师

 

一.刷单概念

刷单,系指网店经营者为了追求更大利益,以支付报酬为诱饵,雇请他人假扮顾客,采用虚假购物、评价等不正当竞争方式,以提高网店销量排名或信用度,从而最终欺骗、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的行为。

二、名义上招募你刷单,实际上对你实施诈骗

    1. 刷单变成诈骗

网络刷单,早已成为了公开的秘密,由此诞生了一大批网络刷单人员。这些刷单人员,不顾法律禁令,公然在网上替人刷单,赚取大小不等的报酬。

骗子们也没有闲着,他们也盯上了这些人,有点像是“黑吃黑”。骗子们往往会利用网页、论坛、社交软件等渠道散布刷单兼职小广告,宣称“足不出户、日进千元”,因而很多人上当受骗,不但没有赚到报酬,连自己垫付进去的财物也被骗去。

    2.主要被骗人群

刷单被骗主要有三类人群,一是在校大、中学生,二是专门在家带娃的年轻女性,三是空闲时间较多,且收入较低的社会青年。

这三类人经济条件不好,经常想到要找份兼职工作,赚取一些外快,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这些人对于兼职期望值较高,社会经验又不足,很容易被骗子盯上,成为诈骗案的受害人。

3.诈骗手法

对于刷单诈骗手法,社会上有多种多样。笔者随意列举几种,供参考。

1)以小骗大

犯罪嫌疑人诱使受害人刷单时,起初一单或数单,都会按约退还本金并支付报酬,受害人因此会放松警惕。此后,刷单量不断增加,待受害人投入较大资金后,犯罪嫌疑人以未完成任务量、网络出现故障等为借口,不再返还本金和报酬。

2)骗取入会费或其他费用

犯罪嫌疑人在招募刷单受害人时,要求受害人缴纳一定的入会费,或巧立保密费、保证金、押金等名目,数额从几十元到数百元不等。

等到受害人交钱后,这些骗子可能就突然消失了,再也联系不上。

3)重复付款

受害人在网上刷单完成交易后,可能在已购买的商品中找不到自己刚刚买下的商品,犯罪嫌疑人可能就会以系统卡单为由,让受害人再次操作,重复付款,得手后,不再退还。

4)窃取充值卡内金额

犯罪嫌疑人会要求受害人购买充值卡刷单,刷单完成后,受害人要求退款,犯罪嫌疑人以验证为由,套取受害人充值卡卡号及密码,从而直接将充值卡内的资金转为己有。

5)诱购虚拟物品

犯罪嫌疑人诱导受害人购买话费充值卡、游戏点卡等虚拟物品,并且承诺兑付本金和虚拟物品返点。等受害人完成任务后,犯罪嫌疑人不会返还本金,更不会有返点,自动发货的虚拟物品也不接受退货。

    6)设置连环套

受害人按要求刷完一单后,他们一般会立即支付报酬,但不退还本金,此后,犯罪嫌疑人往往会花言巧语,要求受害人刷满几单或数单后,方可以退还本金。

受害人按要求完成所有刷单任务后,犯罪嫌疑人又会以刷单超时,不能退还本金或需要支付大比例违约金,拒绝退还本金。

三、刷单被骗维权情况

    1.刷单系违法行为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电子商务法》(2019年1月1日实施) 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这里所提的虚假交易、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即是我们所说的刷单行为,刷单行为是违法行为,法律明令禁止。

遗憾的是,很多受害人并未认识到刷单系违法行为,他们在被骗走财物后,通常认为自己受了很大委屈,抱怨公安机关对他们的权益保护不力,让人哭笑不得。

2.国家严厉打击刷单行为

 对于刷单行为,严重破坏市场公平、诚信原则。如果对此放任,即会对市场经济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害,故而政府部门对此非常重视,严厉进行打击。

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中提到,坚持依法管网、以网管网、信用管网、协同管网,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

通过开展网剑行动,严厉打击网络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改善网络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刷单相关责任

     1)行政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按照此规定,对于经营者若被查发现有刷单行为,会被责令停止,并可以处2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的可以处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以下的罚款,还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2)民事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根据该规定,被侵权人因侵权人刷单行为造成自己损害的,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赔偿相关损失。

    3)刑事责任

     A.涉嫌非法经营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也就是说,对于刷单炒信的行为,可以入刑,依法可以构成非法经营罪,此为法律依据。

2017年6月20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全国首例“刷单炒信”案件一审宣判,李某通过创建平台、组织会员刷单炒信并从中牟利的行为,被认定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B.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犯罪嫌疑人招募受害人刷单过程中,如果将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达到情节严重的立案标准:(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三)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

(四)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

(五)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六)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七)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八)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十)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C.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可以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提到用其他方法,包含刷单行为,用刷单行为破坏他人生产经营,依法可以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2017年8月,浙江省义乌市某服饰公司负责人钟某某雇人在对手网店刷单近两千单,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钟某某作出终审判决,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

4.刷单被骗财物是否能追回?

1)如果仅系诈骗受害人,可以追回,但实践中很难。

若刷单仅系一种诈骗手段,其实质是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致使刷单者上当受骗,刷单者系诈骗受害人。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追缴或责令退赔,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取回被骗的财物。

理论上可以取回,但实践中操作起来很难。

首先,对于利用刷单的网络诈骗行为,犯罪嫌疑人很多都在国外,公安机关很难对此形成有效打击,破案率非常之低。不能破案,也就无法追缴,想要退还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其次,有的被骗者金额损失不大,一般是数百元,或三千元以下,未达到诈骗罪刑事立案标准,故而即使受害人前往公安机关报警,一般也会被告之不予立案,除非是很多受害人一起报案。

2)如果确实有刷单的违法行为,财物被骗,一般不得追回。

A.首先,如果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如果刷单行为认定构成犯罪的话,其在刷单过程中支付的钱款可以认定为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依法应当予以没收。

B.其次,根据《关于没收、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财物和使用工具的暂行规定》([86]公发41号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日公安部公布,已失效)第三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使用的本人所有的下列工具或财物应当没收,其中包含公安机关认为其他应当没收的工具和财物。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一条规定,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如果刷单不构成犯罪,仅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其使用的工具应当收缴。

这里提到的只是“工具”,并无明确规定。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公安机关一般可以据此收缴刷单所用财物,是否退还,其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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