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单位破产清算职工档案遗失怎么办
可以去人事局补办档案。
补办认定的内容包括:
1、招收、分配和安置材料,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材料。
2、学历和岗位技能(职称)材料。
3、档案工资材料;调转中形成的人事、工资介绍信和社会保险关系材料。
4、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材料。
对丢失损毁职工档案负有责任的单位,应向所在相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办认定申请报告、收集相关材料等补办认定程序。
因为情况特殊,单位倒闭,找不到的情况。
可以到留守处咨询,或者到单位的主管部门咨询。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
二、公司破产清算组职责
清算组刻制清算组图章;在银行开立帐号;、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
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
对破产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对破产债权进行清理,审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对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进行清理,并依法追讨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
根据需要,要求债权人会议主席或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报请法院批准执行。在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务后,收回破产企业的担保物。
对破产企业于法院受理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程序终结的期间,其进行:
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3、对于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清算组有权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于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提请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决定破产企业自破产宣告之日起是否继续进行生产经营。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原单位破产清算职工档案遗失的话是可以及时去人事部进行补办的,补办的时候还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因为要经过审核,审核问题就可以办理了。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法律分析:可以去人事局补办档案。补办认定的内容包括:1、招收、分配和安置材料,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材料。2、学历和岗位技能(职称)材料。3、档案工资材料;调转中形成的人事、工资介绍信和社会保险关系材料。4、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材料。对丢失损毁职工档案负有责任的单位,应向所在相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补办认定申请报告、收集相关材料等补办认定程序。因为情况特殊,单位倒闭,找
如果是国企辞职到私企,在办理完辞职手续后,用人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将个人档案和劳动保险关系,转到私企,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对于企业交纳的社会保险,企业无权要求退还。 协商不成的,向当地劳动机关投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专业分析:清算组在清理用人单位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用人单位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用人单位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按照规定,用人单位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
法律分析:单位弄丢了你的档案可以叫单位全权负责给你补办一份新的档案,非常的重要,一定不要小看这件事情。如果你要自己补办档案,也可以参考以下方法: 1、档案丢失首先你的开一个档案遗失证明 2、拿着开好的遗失证明,写一个档案补办申请,到学校盖章并签字。 3、按照学籍档案内的材料进行补办,通常只要补办这些主要材料就可以了: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单、政治面貌信息、体检报告、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奖惩材料。
可以一次性补交,根据《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很多职工在公司破产的时候都很担心自己改怎么办,是否可以得到补偿等等。那么,公司破产了职工怎么办呢我做以下简要分析。公司破产清算,员工工资可以在第一顺序得到受偿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档案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时,给劳动者结清工资,办理社保、档案等离职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
工伤认定后公司倒闭了,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承担支付全部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职工去世后,档案由原档案保管部门保存五年,
一、单位破产内退职工怎么办内退,全称“内部退养”或“内退内养”或“离岗退养”,这严格来说并不是真正的办理了退休手续,只是在单位内部的一种近似退休待遇的办法,办理内退的人员可不在单位工作,但每月可从单位领取一定数额的内退费,不过这些人的社会保险并没有终止,而是由单位继续在社保中心缴纳,一直到到达退休年龄条件后正式办理退休。单位一般也对内退设置一定的年龄界限(譬如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等等)。所以,这实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当公司出现明显资不抵债或者到期债务不能清偿的时候,企业或者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企业破产后就需要进行清算,那么资不抵债破产清算职工工资怎么办?下面由泉州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资不抵债破产清算职工工资如何处理 2006年8月2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依然将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放在了头等重要的地位,并在总则的第六条予以了明确。同时在债务
原单位不配合政审,不给盖章的,劳动者可以与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
破产企业职工档案在托管在劳动人事托管中心。企业申请破产的原因有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缺乏清偿的能力,法院可以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申请破产清算。 一、破产企业职工档案在哪里 破产企业职工档案一般是托管在劳动人事托管中心,可以先去市(区)人事托管中心看看。如果没有,可在破产企业档案已经移交档案局的情况下,去市(区)档案局查询。提醒您,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
法律分析:辞职后党费一直没交,一般都会被认为是自行脱党,但如果原单位党组织还认可当事人的党组织关系,可以尽快去补交,需在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补交。根据相关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上述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
你可以要求原单位协助你办理社保的交接手续,如果他不办结,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住房公积金应该是由和员工确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金额进行代扣代缴的
五六级工伤退岗单位要求回去上班合法,要看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的意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劳动者离职后找到新工作的,社保可以从原单位转移至新单位,由新单位为其办理社保的续接手续,之后由新单位按月为其缴纳各项社保费用,而劳动者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从其工资中依法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