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 (一)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2名以上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5名以上的股东;
2、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 3、有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有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 5、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6、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证书”);
2、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3、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5、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前1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而被省级财政部门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者撤销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
(四)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设立主任会计师。 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由执行会计师事务所事务的合伙人担任。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主任会计师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担任。 (五) 注册会计师在成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之前,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完从原会计师事务所转出的手续。
若为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合伙协议或者章程办理完退伙或者股权转让手续。
(六)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未经同意,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使用包含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字号的名称。
(七) 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或者全体股东提出申请,由拟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批准。
二、 申请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向省级财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表(附表1); (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情况汇总表(附表2);
(三)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附表3);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五)全体合伙人或者全体股东现所在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为其出具的从事本办法“事务所设立条件”第(三)项第4款规定的审计业务情况的证明、已转出原会计师事务所证明,若合伙人或者股东为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的,还应提交退伙或者股权转让证明(退伙或股东会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包括合伙人、股东); (七)书面合伙协议或者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
(八)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设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验资证明。 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设会计师事务所的,还应当提交合并协议或者分立协议。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 经省级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四、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自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完工商登记手续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转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手续。
注册会计师在未办理完转入手续以前,不得在新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五、 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设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本办法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办理。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设立(2) 一、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的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成立三年以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2、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拟到分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不低于50名; 3、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年末的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 万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上年末的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
4、申请设立分所前3年内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已设立的分所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因合并或者分立新设的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的,其成立时间可以合并或者分立前会计 师事务所的成立时间为准。
(二)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分所负责人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2、至少有5名注册会计师(含分所负责人);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分所的名称应当采用“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分所所在行政区划名+分所”的形式。 二、申请材料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应当向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申请表(附表5);
2、会计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会作出的设立分所的决议; 3、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附表3); 4、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资产负债表;
5、会计师事务所拟设立的分所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6、会计师事务所对分所的管理办法; 7、分所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合并后的会计师事务所于合并当年提出设立分所的,不需要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资产负债表,但应当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
三、跨省级行政区划设立分所的,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就设立该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办法规定的设立分所条件,征求该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的意见。
该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10日内回复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分所经省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应当依法办理分所办理分所工商登记手续。
会计师事务所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办公场所(3) 一、申请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申请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办公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法定设立条件;
2、申请迁移时未正在接受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检查,或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或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调查。 二、 会计师事务所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办公场所,应当向迁入地省级财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会计师事务所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申请表(附表9);
2、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情况汇总表(附表2); 3、注册会计师情况汇总表(附表3); 4、书面合伙协议或者股东共同制定的章程;
5、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6、迁入地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7、全体合伙人或者股东会作出的迁移办公场所决议。
迁移同时需要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的,还应当提交迁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迁入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就该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征求迁出地的省级财政部门的意见。
迁出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10日内回复意见。 四、经批准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办公场所的会计师事务所设有分所的,应当向其分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备案,并交回原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为其换发新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法律意见】在很多地区的质检部门对未达到一定规模的小作坊,是不予办理《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许可证办理如下:一、企业申请取证条件①企业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请取证产品;②企业及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③产品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明示标准;④具有正确、完整的技术和工艺文件;⑤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和检验手段;⑥具有保证正常生产和保证产品质量
由于液化气属危险品,因此有关部门对办理液化气站审批比较严格。开设一家液化气供应站(储备站)(含燃气机动车加气站),其应具备的条件包括: 1、站址的设置应符合市、县(市)液化气供应站点布局规划; 2、有符合标准的燃气计量、消防、安全保护等设施; 3、有符合标准的固定站点设施; 4、有防泄漏、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度; 5、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制度; 6、各岗位从业人员需经考核
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等。
规模大小不同,需要办理证件不同。1、选好地址到村委申请批准。2、申请乡镇政府批准;然后乡镇政府以文件形式给畜牧局发函。3、申请环保局进行环评(河南省林下放养1万只以内豁免环评,具体情况到当地环保局咨询)。4、带环评证明和乡镇政府的函到畜牧局申请,畜牧局实地勘察适合养殖后给乡镇政府以文件形式回函。5、带以上所有资料到土地部门备案。6、建设完工后到畜牧局申请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小规模可以不办理)。7、
通常情况下,对于相关证件的办理,我们可以通过咨询相关主管部门所需材料和办理条件流程,或直接拨打12345市政热线进行查询。更多复杂的证件办理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个体工商户对公账户开通的方法:一、先是开通基本户,开通基本户之后可以选择开通一般户也可以不开通一般户,只用基本户。二、基本户只能开在一个银行,基本户可以取现金 , 开了基本户后可以开一般户 ,一般户只能转账和存现金 ,不能取现。三、开基本户需要的资料: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 和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个体户的印章 ,作为预留印鉴 。四、材料准备好,交给银行人员,然后再开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可以填写如下14类:1、互联网科技网络通信科技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维护,计算机辅助设备的安装及维修,电子产品的安装和销售,计算机及相关产品(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办公用品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2、医疗器械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医疗器械、电子设备、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等。(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首要要办理的几个必备手续:一是办理营业执照。有些省份允许成立小作坊的合伙企业,有的省市要求必须成立有限公司。二是办理生产许可证:食品的生产,都要获得生产许可证之后才能生产。申请生产许可证是要到本地食药监局(有的是市场监管局)办理的,具体申请流程到食药监局咨询即可。如果没有许可证就贸然生产销售,被发现了肯定是会被处罚的。加工厂需要有相应的生产设备、仓储设备、消毒设备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制度,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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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办理以下手续:1.土地手续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养殖场的选址还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2.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手续)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3.排污许可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在依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必须按规定取得《排污许
您好,光伏发电对低保户没有影响,但是新能源发电是有影响的我们高飞律师团队是专门处理这类事件的,具体情况可以跟我电联
保健品属于特殊食品,需要先到当地县区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保健品经营许可证》,然后才能办营业执照,最后办《税务登记证》。首先自己去决定是办个体户还是公司企业。个人建议,没必要办公司,还是办个体户营业执照比较好,办个体户营业执照的手续就简单方便很多,费用低廉,只需要块,具体手续大致如下:1、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也就是确定店名。2、到当地县区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保健
房屋买卖委托公证需要的手续是:携带个人身份证件、房地产证或房产买卖合同书、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到公证机关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提出房屋买卖公证申请;公证员审查后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屋买卖公证书。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家庭托管班需要以下手续: 1、经营者首先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以获得合法经营的资格,然后要去税务部门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证; 2、在正式运营之前,家庭托管班必须要到有关部门申领合法正规的消防安全证明; 3、如果要为孩子提供饮食,还需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相关从业人员则需要健康证才能依法上岗。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
开托管班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当地所属的工商管理部门办理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有以下这些: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卖房合同夫妻一方签字是否有效视具体情况而定。1、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只要签订合同是房屋买卖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内容合法的,该合同自买卖双方签订后有效。2、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经过另一方的授权委托,帮另一方代签或者一方签字的行为被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则该合同有效。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该合同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自行办理营业执照无需出钱,小型加工厂可以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携带以下文件到当地所属的工商所,向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哪一类营业执照,检验过有关文件后,工作人员会给表格要填写。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来人员另需要暂住证及复印件)。2、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及复印件。3、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4、如果是国有和集体企业下岗事业人员,特困户。还需要带上失业证、失业人员优惠证、特困证等及复印
废品回收行业办理营业证照在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少数地方需要到公安分局去办特种行业许可证(对国家危险品名录要学习),到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很多地方则不需要以上两种证照,只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税务证或再生资源经营许可证。 注册需提供资料: 1、个人资料(身份证、法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住地址、联系电话) 2、注册资金 3、拟注册公司名称若干 4、公司经营范围 5、注册地址产证、租
1、主要的资质应该是和员工医药方面的执业资格;2、拿到第一条后才能办理营业执照等,资金视你个人投资情况而定,公司注册资金看注册性质(个人户/公司),程序就是先申请前置许可,再办营业执照。3、请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工商行政管理局咨询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