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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地址电话附操作细则流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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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地址电话附操作细则流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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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公安厅了解到,从今年6月1日开始,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天津市公安机关首期与河南省公安机关开展“一对一”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天津河南两地居民,可互相在对方公安机关申办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

居住在对方省市内的天津、河南户籍居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到期或损坏换领的,可凭有效到居住地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天津大中专院校在校的河南户籍学生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到期或损坏换领的,可凭学生证到天津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办理。

河南户籍在津居民可就近选择这两个异地受理窗口申请异地办证:

天津市公安局制证中心:河东区卫国道148号,对外咨询电话(022-24342657)

滨海新区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开发区新城西路52号,对外咨询电话(022-65310575)

12日,公安部就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流程进行了详解,简单来说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特别提醒:异地受理不增加发证周期不加收费用

此外,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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