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伤保险的特点:
(1)工伤保险对象的特定性:工伤保险的实施针对特定的社会人群。一般情况下,工伤保险实施的范围仅是产业雇佣劳动领域的劳动者及其亲属。
而从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看,国家公务人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未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中,因而,不属于工伤保险的对象。
(2)工伤保险产生于传统私法,并超越了传统私法:最初,职业劳动受害同样实行过错责任原则,之后,无过错责任原则或雇主强制责任原则的推行,逐渐将责任的天平倾斜于雇佣者一方。
由于传统私法责任落实的局限性,最终选择了工伤保险制度。
(3)工伤保险不实行统一费率制度:工伤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险制度不同,针对不同的缴费单位,可能实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费率征纳标准。
(4)对工伤保险基金,劳动者没有缴纳义务: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负担,部分国家由财政予以补贴,个人缴费基本被取消。
我国劳动者不必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保险的意义:
(1)保障遭受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伤害的职工获得及时和有效的救治。
(2)及时补偿当事人,保障其基本生活。
(3)减轻企业经营风险,均衡企业成本负担。
(4)有利于工伤职工职业康复,有利于工伤预防。
4、工伤保险对象:
《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有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5、工伤的认定范围:
(1)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收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残疾,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6、工伤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程序包括申请程序和认定程序,即当事人申请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两个程序。
7、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保险实施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指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法定的鉴定标准,对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的劳动者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的技术性法律证明。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一般都由专门机构负责实施,我国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8、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期待遇:工伤医疗期待遇是指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所需的治疗待遇,及治疗期间的生活待遇等。
(2)工伤伤残待遇: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应按相关标准享受工伤伤残待遇。
(3)工亡保险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相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工伤保险争议处理的法律程序
(1)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程序
目前我国工伤保险法律制度中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并非属于“社会保险待遇”,而是一种强制雇主责任,如工伤医疗期间不少待遇是由用人单位发放的,纠纷发生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按照现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的法律规定,这类争议一般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程序予以处理。
(2)民事诉讼程序
长期以来,工伤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前提是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的启动。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关系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及其亲属双方当事人。
长久以来,我国处理劳动争议的诉讼程序都适用民事诉讼程序,事实上,经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司法解释修正后的劳动争议诉讼程序与一般民事诉讼程序相比差距很大。
(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能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一、股权融资的概念和特点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同时使总股本增加的融资方式。 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 1、长期性 股权融资筹措的资金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 2、不可逆性 企业采用股权融资勿须还本,投资人欲收回本金,需借助于流通市场。 3、无负担性 股权
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录的口供不一致,通常情况下检察院会以自己录制的口供为准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进行起诉,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录的口供作为刑事诉讼案件中的侦查线索,最终以检察院的口供作为证据证明。【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一、收入的概念和分类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收入有以下分类情形: (1)收入按企业从事日常活动性质不同,分为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2)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不同,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二、收入的特点 1.收入是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获得的,如出售商品、出租资产等,而出售固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成立共同犯罪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是必须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里所说的人,既指自然人,还包括单位。2、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不起诉的概念和条件是什么一、什么是不起诉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后依法做出的处理结果之一,其性质是人民检察院对其认定的不应追究、不需要追究或者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
什么是共有产权房?所谓共有产权房,就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共有产权房的目的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
预付款的定义和特点是什么预付款是产品或劳务的接受方为表明自己履行合同的诚意或者为对方履行合同提供一定资金,在对方履行合同前率先向对方支付的部分价金或劳务报酬。实践中,订金、预付金、诚实信用金等都是预付款的种种别名。预付款和定金的区别表现在以下方面:(1)预付款的目的在于以率先支付一定款项作为合同履行的诚意,或者将这一数量的款项作为合同履行所需资金的一部分。所以,预付款实际上是合同应该履行款项的一部
1.退伙的概念 退伙是合伙人在合伙存续期间退出合伙组织、消灭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2.退伙的原因 根据退伙的原因不同,可将退伙原因分为自愿退伙、除名退伙和法定退伙。 自愿退伙指合伙人依约定或单方面向其他合伙人声明退伙。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③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严
1、犯罪的概念是: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特征有:危害性、违法性、侵害性、惩罚性。2、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
一、土地使用方式的概念 土地使用,即土地利用,民事权利人为满足自己需要,按照土地的自然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行为或法律事实。土地使用的方式,实际上就是指土地利用的类型。 土地利用类型:指的是土地利用方式相同的土地资源单元,是根据土地利用的地域差异划分的,是反映土地用途、性质及其分布规律的基本地域单位。是人类在改造利用土地进行生产和建设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具有不同利用方向和特点的土地利用类别。 二、
一、什么是网络暴力1、网络暴力是指以网络为媒介,通过用捏造事实或者无端谩骂等方法诽谤他人或者侮辱他人的行为,并会对当事人造成心理上的伤害,对网络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目前,对于网络暴力学术上还没有统一的界定,有人称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2、实施网络暴力者情节严重的会触犯刑法中的侮辱罪,最高判处三年的有期徒刑等。网络暴力是一种非常恶劣的网络现象,应该进行抵制。二
侵权责任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一、侵权责任的概念和特征(一)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或对他人人身造成损害,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侵权行为的类型主要包括:(1)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3)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二)侵权行为法侵权行为法是调整因侵害他人财产、人身行为所产生的侵权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国债的概念与特点是什么(一)国债的概念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在这种债权债务关系中,国家作为债务人,根据还本付息的信用原则,通过在国内外发行债券或向外国政府、金融机构借款方式筹集财政资金,取得财政收入。在当代,国债已构成重要的财政收入形式,成为财政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二)国债的特点国债是债的一种特殊形
合同诈骗罪的概念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扰乱了市场秩序。 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
抵触申请的概念和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抵触申请是专利法规中的术语,是指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具体是指在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技术已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那么这一申请就被称之为专利申请的抵触申请。抵简而言之,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就内容相同的发明先后分别向专利局体出专利申请,先提出申请的为在先申请,后提出申请的为在后申请,在先申请构成在后申请的
系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护理,以及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而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或者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的必在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记录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医疗部门记载病情、诊断和处理方法的记录,每个病人一份。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在医疗活动中,以下这些文书记录都属于病历资料: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它是最直接、科学、系统的医疗信息资料的汇总,其价值,
第一,反诉的提起。一是反诉必须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起,否则就无法与本诉合并审理,不能达到反诉的目的;二是反诉应该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是在第二审程序仍应允许当事人提起反诉。当事人提起反诉后,在二审程序中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即可以调解方式结案。如果不能达成调解协议,可以发回原审法庭重审…… 第二,反诉对象的特定性,也就是说反诉只能是本诉的被告对本诉的原告提起。通常认为,本诉与反诉的双方当事人不能增
诈骗罪是指犯罪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导致受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处分自己的财产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犯罪行为人的诈骗行为,只有在达到一定的犯罪的金额标准的时候,才能构成犯罪,如果是犯罪数额低于立案标准的,只能予以治安惩罚。【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
商标是指能够将不同的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区别开来,并可为视觉所感知的标记。根据不同的标准,商标可分类为:1、平面商标和立体商标。前者是指以文字、图形或者文字、图形组合而成的标志。后者是指以商品形状或者其容器、包装的形状构成的三维标志。2、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是商标法保护的对象,其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注册商标可以自行在市场上使用,但其使用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一般情况下,无权禁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