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项目名称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备注
一、普通高中学费一般高中每学期900区县重点高中每学期1200市重点高中每学期1500高级寄宿制高中每学期2000
高中统一代办费:书簿费一期课改190元;二期课改220元;卫生保健费20元;课外教育活动费160元。
基础教育二、公办学校外省市学生借读费小学每学期500初中每学期800高中每学期1500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借读费:
1、持上海市蓝印户口的学生;
2、持有人才引进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3、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同住子女;
4、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学生。
三、中小学住宿费一类条件每学期360二类条件每学期270三类条件每学期180
配备空调设施,加收200元,卫生间供应热水洗澡,加收40元。
四、公办高中择校费高级寄宿制高中每人28000市重点高中每人21000区重点高中每人12800一般高中每人4600中等职业教育五、民办中小学学费每学期按成本核定六、公立转制高中学费每学期最高5000一、中等职业学校学费
1、一般学校一般专业每学期1100特殊专业每学期1300艺术类专业每学期2300
2、国家级重点学校一般专业每学期1500特殊专业每学期2000艺术类专业每学期4000
3、成人教育一般专业每学期300-900艺术类专业及特殊专业每学期900-1500
类别项目名称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备注
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4、职业高中学费每学期12005、综合高中学费每学期参照主办学校同类专业标准二、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一类条件每学期360二类条件每学期270三类条件每学期180三、技工学校学费1、普通技工学校普通专业每学期1100复合专业每学期13002、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普通专业每学期1500复合专业每学期2000四、技工学校住宿费一类条件每学期360二类条件每学期270三类条件每学期180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学费一般专业和师范院校每学年5000特殊(热门)专业每学年6500艺术类专业每学年10000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费每学年7500三、民办高校(含独立二级学院)学费四、成人高等教育学费一般专业每学期800-1600艺术类及特殊专业每学期1500-2400五、中外合作办学学费六、高等学校住宿费政府举办的各类高校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建造的学生宿舍每学年最高1200
1、对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的分批次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进行用地预审。由用地单位向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用地预审报告,并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平面布置图、用地位置图等资料(属于发改部门备案的项目,须提供矿产压覆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经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初审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用地预审主要是审核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拟征土地的征地
注册北京公司的各项收费项目与金额(一)公司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的标准:按注册资本的0.8‰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设立登记最低收费80元。分公司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300元。(二)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费100元。(三)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收取变更登记费的标准:注册资本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
一、证明法律行为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上海物业费收费标准一、综合管理物业费收费标准1、一级收费标准0.09元;2、二级收费标准0.14元;3、三级收费标准0.20元;4、四级收费标准0.26元;5、五级收费标准0.35元。二、公共区域清洁卫生物业费收费标准1、一级收费标准0.07元;2、二级收费标准0.11元;3、三级收费标准0.15元;4、四级收费标准0.21元;5、五级收费标准0.28元。三、公共区域秩序维护物业费收费标准1、一级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医疗费 医疗费=诊断费+医药费+住院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其他后续治疗费 (二)误工费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 无固定收入的,1、能证明的,误工费=误工时间*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的相关收费内容护照每证200元,护照补发每证400元,加页、合订、延期、加注每项次20元,入出境通行证每证20元(一次有效)50元(二次有效),100元(多次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100元,延期、加注每项次20元,一次有效签注每项次20元,二次有效签注每项次40元,一年内多次有效签注每项次100元,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项次300元。前往港澳通行证每证50元,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
说明:1.本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辽宁省20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保准有关依据》整理,仅供参考,并且,使用时请先确定赔偿事由;2.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与标准因损害程度而不同,因此需要先确定损害程度:●未构成伤残构成伤残死亡 受害人未构成伤残 赔偿
一、成都市8级工伤赔偿项目与标准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社保支付80%左右,单位支付20%)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0元/天×70%(社保支付)3、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社保支付)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5、护理费:住院天数×50元/天(单位支付)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社保支付)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项目有: (一)受害学生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义务人赔偿受害学生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学生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赔偿受害学生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
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是什么一、解答法律咨询1、不涉及财产关系每件不超过100元;2、涉及一般财产关系每件不超过200元;3、涉及商业财产关系每件不超过500元。二、代写法律文书1、代写诉讼文书每件不超过200元;2、制作法律事务文书每件不超过1000元。三、办理刑事案件1、侦查阶段每件500-1500元;2、起诉阶段每件500-2000元;3、一审案件每件1000-4000元;4、担任刑事
2020年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一览表表格一 2020年浙江省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标准(宁波除外)伤残等级(赔偿指数)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一级(100%)99798050000二级(90%)89818245000三级(80%)79838440000四级(70%)69858635000五级(60%)59878830000六级(50%)49899025000七级(40%)3
为加强我市婚前常规医学检查收费的管理,增加收费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我市物价局于4月22日发出通知,统一全市婚前常规医学检查项目和收费标准,规定检查项目男女各十项,分别为: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梅毒筛查、乙肝表面抗原、转氨酶、g6pd缺乏症筛查、淋病筛查(男)、阴道分泌物涂片(女)、胸部透视、一次性材料费等,并规定最高收费标准:男性98.5元,女性100.5元,每对检查费不超过199元。通知同
通常,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会要求支付保证金,这个也是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进行。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招标保证金一般情况下是能够退的,但违反了规定的将会被没收
拖欠物业费不影响过户。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在旧的相关规定中,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在房屋转移和抵押登记环节将受到一定限制。但经审议,此条款被删除。此次,经表决通过的新规中,包括业主权利义务与业委会职责、业委会换届改选时的资料移交等内
一、法医类类别序号收费项目单位基准价(元)备注(一)法医病理鉴定1早期尸表检验具500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2晚期尸表检验具1000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3早期尸体解剖具2500死亡后24小时以内,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生前伤死后伤、致伤(死)物鉴定,不含组织学检查和毒物分析4晚期尸体解剖具4000死亡后24小时以外,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
医疗保险待遇的差异化主要是由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所决定的。上海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缴费比例是怎样的?上海医疗报销比例分为门急诊报销比例和住院报销比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1%,个人缴费比例为2%。下面是小编来为您整理的上海医疗保险报销,上海医疗缴费比例等相关资讯。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上海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门急诊报销比例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
不起诉的可能性不大,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主要责任,拿到了谅解书,且没有逃逸,可以判缓刑。
各区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市属各有关学校: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8〕288号、苏财教〔2008〕41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办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47号、苏财综〔2007〕53号、苏教财〔2007〕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
(二)土地管理费:使用土地每平方米0.4元;征用土地,不超过征地总额的3%。依据鲁价发[2001]30号文件规定。 (三)土地出让金: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收取不低于评价估地价的20%、40%、80%的土地出让金。依据鲁国土资发[2000]252号文件规定。 (四)耕地开垦费:占用基本农田的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12倍收取(每亩10000—12000元);占用一般耕地的按前三年平均产值的8—10倍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第三条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下同),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第四条制定或调整民办学校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