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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网上简易注销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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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网上简易注销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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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示怎么操作

企业联系人正常登录公示系统后,会多出一个“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模块,里面包括3个功能:

(1)公告填报

内容非常简单,申请简易注销,将《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拍成照片或扫描成图片,以JPG的格式上传。

(2)公告查看

特别提醒:每个企业只能有一次申请简易注销的机会,随便上传一个《承诺书》图片,或误操作上传错误图片文件,一旦确认上交,都将无法修改,将导致简易注销无法通过,并且不得再次申请。

一定要提请企业谨慎操作。

(3)公告撤销

企业可以从提交简易注销公告开始至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前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撤销后不能再提交简易注销公告、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手续。

公告,等待是否有人提异议

(1)自然人、企业、其他相关部门在45天公告期内可以对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提出异议,超过公告期,公示系统不再接收异议。

公告期45天为45个自然日。

(2)提出异议须实名,需上传身份证、营业执照图片、核对手机号码。

(3)公告期内,自然人、企业的异议申请只能通过公示系统在线填写,相关政府部门的异议申请可通过公示系统在线填写,也可通过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协同监管平台等各种交换方式提供,所有异议信息都记于企业简易注销公告下面,通过外网可以看到异议内容,通过内网可以查看到异议人信息。

二、简易注销的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进行简易注销的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至少是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

(2)企业必须未进入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工商总局于2016年12月26日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主要宗旨是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自2017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国家税务总局早在2015年也印发了《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对企业的清税申报(原税务注销登记)有关工作流程做了简化。

企业简易注销只是对于其他形式的企业注销而言,有着程序上的简化和环节上的优化。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企业简易注销就不需要进行相关资料手续的收集和证明。

小编认为,大家在进行企业简易注销时,不妨参考以上内容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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