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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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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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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拘留的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2年7月14日法发〔1992〕22号)

第123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第124条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一)擅自转移已被人民法院冻结的存款,或擅自解冻的;(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查询、冻结、划拨银行存款的;(三)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后,给当事人通风报信,协助其转移、隐匿财产的。

第126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应当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的,由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直接受理并予以判决。

第127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至(五)项和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应当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第303条.在人民法院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对已执行的标的有妨害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排除妨害,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

因妨害行为给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造成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另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年7月8日法释〔1998〕15号)100.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有下列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妨害执行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向人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的财产的;

(2)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转移被执行人财产的;

(3)故意撕毁人民法院执行公告、封条的;

(4)伪造、隐藏、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

(5)指使、贿买、胁迫他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的能力问题作伪证的;

(6)妨碍人民法院依法搜查的;

(7)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执行的;

(8)哄闹、冲击执行现场的;

(9)对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或协助执行人员进行侮辱、诽谤、诬陷、围攻、威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10)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和执行公务证件的。101.在执行过程中遇有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妨害执行情节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将有关材料移交有关机关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3年8月7日)十一、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1991年8月13日法(民)发〔1991〕21号)二十二、被执行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被执行财产的,应及时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司法拘留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请求对被申请人实施司法拘留。

事实和理由:

关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纠纷一案【案号:】,经过一审和二审,被申请人一直想方设法拖延时间。

判决生效后,申请人即申请强制执行,案号:号。但是,被申请人既不履行判决又不申报财产状况,而是采取东躲西藏办法逃避法律责任,此行为是典型的逃债赖债、藐视法院的恶劣行为。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向贵院申请对被申请人进行司法拘留,以警效尤,以彰正义。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如何申请司法拘留”内容。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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