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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养子,今年十九岁,在我十六岁那年我强迫养母和我发生了关系,有了一个孩子四岁了可以报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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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养子,今年十九岁,在我十六岁那年我强迫养母和我发生了关系,有了一个孩子四岁了可以报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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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岁的男孩和十三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算强奸。  涉嫌强奸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成年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具体量刑看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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