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权利义务:(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人大代表主要有如下权利:(1)审议和表决的权利;(2)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3)选举的权利;(4)提出罢免案的权利;(5)提出质询和询问的权利;(6)言论和表决免责权;(7)人身特别保护权;(8)提议组织和参加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权;(9)视察权;(10)列席有关会议权等。代表应履行的义务主要是:(1)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
1、权利:(1)依法选举和罢免有关村级组织成员。村民代表有权投票推选、罢免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2)提出议题议案。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时,村民代表有权提出议题或议案。(3)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对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决策,形成代表大多数人利益的各种决定和决议。2、义务:(1)密切联系群众,真实地代表和反映自己所代表的村民的利益和意愿。(2)积极参加会议,
人大代表主要有如下权利:(1)审议和表决的权利;(2)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3)选举的权利;(4)提出罢免案的权利;(5)提出质询和询问的权利;(6)言论和表决免责权;(7)人身特别保护权;(8)提议组织和参加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权;(9)视察权;(10)列席有关会议权等。代表应履行的义务主要是:(1)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
人大代表主要有如下权利:(1)审议和表决的权利;(2)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3)选举的权利;(4)提出罢免案的权利;(5)提出质询和询问的权利;(6)言论和表决免责权;(7)人身特别保护权;(8)提议组织和参加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权;(9)视察权;(10)列席有关会议权等。代表应履行的义务主要是:(1)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
一、民法典的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也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
业主权利 一、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对于建筑物内专有部分的住宅、经营性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共有权 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建筑区划内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场地、设施的共有权;共有道路、车位的共有权;建筑物区划内配套建设的车位、车库的法定用役权。 这种共有权包括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危险和妨害的排除请求权。 三、共同管理权 共同管理权是维护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物
法定监护人 监护: 监护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监护主要是保护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即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监护是一种职责和义务,我国法律中采取广义上的监护含义,对监护制度做了原则的规定: (1)未成年人的监护(2)精神病人的监护。 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
一、股东的权利1、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2、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召集权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索赔权。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5、收益权。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的剩余资产。6、强制解散公司的请求权。7、优先权。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8
市人大代表的权利有: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等;义务是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行使职权,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等。
人大代表主要有如下权利:(1)审议和表决的权利;(2)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3)选举的权利;(4)提出罢免案的权利;(5)提出质询和询问的权利;(6)言论和表决免责权;(7)人身特别保护权;(8)提议组织和参加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权;(9)视察权;(10)列席有关会议权等。代表应履行的义务主要是:(1)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四项义务如下: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当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
公司法人的权利:公司法人的职权,有的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有的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具体说来,公司法人的职权有:(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例如,主持股东会,主持董事
权利有:1、安全生产知情权;2、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3、安全生产监督权;4、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5、停止作业避险权;6、拒绝违章指挥权;7、批评、检举、控告权;8、工伤保险赔偿权。义务有:(1)必须奠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2)必须遵守劳动纪律。(3)及时报告和处理险情,积极参加抢救事故。(4)必须接受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呢?患者的权利主要有基本医疗权、疾病认知权、知情同意权、决定权、保护隐私权、免除一定社会责任权、要求赔偿权等;患者在就医过程中有如实提供病史,对医生的诊疗建议作出决定,遵循医嘱,尊重医护人员的劳动等义务。医生有根据患者病情对疾病做出判断,决定治疗方法、使用药物、检查项目,决定是否进行手术等权利,医生的这些权利独立行使,不受外界干扰;医生的义务则是
1、劳动者权利有:劳动报酬权、休息权、劳动保护权、职业培训权、社会保险和福利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2、劳动者义务有:劳动义务、提高职业技能义务、执行安全卫生堆积和劳动纪律义务、遵守职业道德的义务、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如依法发行劳动合同义务,保密义务,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被执行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被执行人的义务:1、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2、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3、对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则享有下列权利:包括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1.物质上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2.父母必须保证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3.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当加强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4.父母应当保护子女的人身权不受侵害,包括身体不受伤害、生命不得剥夺以及胜名权、荣誉权及名誉权等不受侵害。
《矿山安全法》第22条规定:“矿山企业职工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⑴矿山企业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获得作业场所安全与职业危害方面的信息; 2)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反映矿山安全状况和存在的问题;3)对任何危害职工安全健康的决定和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⑵矿山企业职工具有下列义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