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公司、企业和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共财物的问题日渐突出。分别是在体制运转过程中,市场主体多样化,经济成分多元化,一些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职务侵占的案件呈上升趋势。
那么,这究竟是如何造成的呢? 应该如何预防呢?
不正确的价值观念因素。非国有企业里的工作人员经济收入差别大,工作岗位、收入稳定性差,一部分人在金钱万能观的错误影响下,认为工作就是要用一切手段搞钱,即使后来被发现,花点钱就可以摆平,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容易放松对自我的约束,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侥幸心理因素。如张某利用职权,将单位设备变卖款5万元占为己有,就是侥幸心理的一种体现。据张某案发后供述:“最近单位在搞领导调整,没人会发现,就是万一被查出来,我们就把钱退出来,没人查(这笔钱)不就成自己的了吗!”张某最终还是难逃法律的制裁。
报复心理。有的企业经营不善,拖欠工资,或企业领导独断专行,干群关系紧张,职员对企业失望,出于报复而侵吞集体财产触犯法律。
如潘某侵占单位财物案,其侵占的资金大部分并没有挥霍而是存入银行。潘某在其供述中说:“我只想侵占(单位资金)到10万元就不干了,以此来教训那个看不起我的老总,出口恶气。”
攀比心理。一些工作人员看不到别人对企业的贡献比自己多,只看到别人的酬劳比自己高,在心理不平衡的情况下就采用非法手段侵吞企业财产来弥补收入差距,最后走上犯罪道路。
除了这些主观因素外,企业制度因素也不容忽视。
首先,一些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环节上存在着某些漏洞,这些漏洞一方面为犯罪提供了机会,另一方面诱发人的犯罪动机。
如出纳员陈某接手工作后,发现3000美元放在保险柜内一年多无人过问,于是拿回家予以侵吞;后来见无人追究,其又通过涂改发票的手段贪污公款8万余元,会计对发票的明显涂改也没有人认真审核,使其再次侵占犯罪又轻易得逞。
其次,监督制约机制乏力。单位内部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和上级领导对下级的监督检查不到位。如某公司的会计和出纳利用领导的疏忽麻痹,进行共同犯罪,侵吞数额竟高达40万元。
敲响警钟预防“侵占”
从源头上把好用人关,在考察员工业务素质的同时,还要注重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企业里的员工监守自盗,反映出了企业用人方面存在着缺陷。
因此,企业从招聘时就必须注意员工队伍的纯洁性,全面考核他们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思想道德水平。对于管理人员的聘用任职更应慎之又慎,特别是任用经营、生产、仓库保管、购销、会计等部门中的实权人物和经管钱物的职员时,必须看准选好。
建立健全企业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遏制和消除利用职务犯罪的机会。
企业内部必须健全严格的科学管理制度,特别是在物资、财务和劳动工资管理、产品仓储及经销等方面都要有一套严格的规章,建立和健全利用职务犯罪的监督制约机制,让遵纪守法的员工有章可循,使心怀不轨的员工无机可乘,从制度上消除职务侵占犯罪产生的“温床”。
切实加大法制教育的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机制,警钟长鸣。
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内容、采取有效的方法,培养员工与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体系与行为模式。为了保证教育的效果,有必要将法制教育内容列为员工培训课程,纳入选拔考核范围。
法制教育不应当局限于法律基础知识,而应有意识地着重培养职员的法律意识和廉政意识,培养遵纪守法光荣,侵占可耻的意识和观念,培育抵制职务侵占和其他违法犯罪的理性抗体。
可以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如举办培训班、上法制课、举办图片展、召开座谈会、看法制录像、旁听庭审等等,在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与世界观,平衡好自我的心态,正确对待个人与集体、奉献与索取的关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从而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构成要件有:(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
2022最新职务侵占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及量刑标准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0年年底通过后已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2022年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修订后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并于2022年5月15日生效。为了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储备,更好地服务客户,润申律师团队对刑法修正案(十一)修订内容、最新的立案追诉标准规定、以及关注最新司法解释,对涉及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构成本罪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进行企业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实体,如厂矿、商店、宾馆、饭店以及其他服务性行业。(2)行为人必须具有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
职务侵占罪的金额按照被害单位的实际损失予以认定,共同实施职务侵占行为的,共同实施行为对被害单位造成的实际损失为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行为人在实施职务侵占后予以退还的,属于退赔,不影响职务侵占的性质认定,但对于量刑会有所影响
(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
职务侵占罪属于刑事案件,是私营企业,发生较多的一种犯罪。公司员工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侵占了单位的财产,达到一定数额的,会被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要看是否满足以下三大条件,一、必须是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二、必须有侵占的行为;三、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总结而言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属于职务侵占。从以上的叙述
第一款是关于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犯罪的规定。构成本罪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行为人因代为保管他人财物而将他人财物合法占有。这里所说的“保管”,主要是指基于委托合同关系,或者是根据事实上的管理,以及因习惯或信任关系而拥有对他人财物的持有、管理的权利。这种保管必须是合法的,如果不是合法的保管,而是使用盗窃、抢夺、诈骗、敲诈勒索等手段占有他人财物,则构成别的犯罪。行为人合法占有他人的财物,是构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全国是统一的,目前是六万元以上(不同于诈骗罪、盗窃罪等犯罪,有一类地区立案标准和二类地区立案标准的区分)依据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一、职务侵占罪的数额巨大认定的标准是什么职务侵占罪100万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贪污受贿罪在二十万到三百万之间,属于数额巨大,职务侵占罪按照贪污受贿的二倍、五倍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如下:(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法律依据】《刑法》第
一、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职务侵占罪的数额确定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立案追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和构成要件是什么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规定:1、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
一、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数额标准 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
职务侵占罪的数额巨大是多少职务侵占罪100万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一、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概念与
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期是多久1、如果是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之间量刑的话,那么追诉期为5年。2、如果是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之间量刑的话,那么追诉期为10年。一、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
一、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
立案标准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八十五条 [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
这两种犯罪有以下几点明显的区别:1、侵犯的客体和时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2、在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
(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