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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两个男的合伙带一个女的去卖淫,构成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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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两个男的合伙带一个女的去卖淫,构成犯罪吗
1个回答

您好,根据刑法规定符合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第一款是关于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犯罪及刑事处罚的规定。“组织他人卖淫”,主要是指通过纠集、控制一些卖淫的人员进行卖淫,或者以雇佣、招募、容留等手段,组织、诱骗他人卖淫,从中牟利的行为。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分子,实际上类似于旧社会开的。组织他人卖淫罪,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一、本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卖淫活动的组织者,也就是那些开设卖淫场所的“老鸨”或者以其他方式组织他人卖淫的人,可以是几个人,也可以是一个人,关键要看其在卖淫活动中是否起组织者的作用。这里所说的组织者,有的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有的是临时纠合在一起进行组织卖淫活动的不法分子,有的是纠集、控制几个卖淫人员从事卖淫活动的个人。

二、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组织卖淫的行为,至于其本人是否参与卖淫、嫖娼,并不影响本罪的构成。这里所说的“组织”,通常表现为以下两种形式:一是行为人设置卖淫场所,或者以发廊、旅店、饭店、按摩房、出租屋等为名设置变相卖淫场所,招募一些卖淫人员在此进行卖淫活动。二是行为人自己没有开设固定的场所,但组织、操纵他所控制的卖淫人员有组织地进行卖淫活动。例如,一些按摩院、发廊、酒店的老板,公然唆使服务人员同顾客到店外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从中收取钱财;或者以提供服务为名,向顾客提供各种名义的陪伴女郎,实际上是提供卖淫妇女进行卖淫活动。犯罪分子也会利用新技术的发展组织卖淫活动,当前通过手机短信、网络、微信等新手段组织卖淫也成为组织卖淫的一种新的犯罪形式。无论以上哪种形式,行为人均构成组织他人卖淫罪。

三、组织他人卖淫罪是故意犯罪,行为人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必须是出于故意。

四、组织的对象必须是多人,而不是一个人,如果是一个人则不能构成组织他人卖淫罪。本条中所规定的“他人”,既包括妇女,也包括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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