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区别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经常会遇到对方当事人混淆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的情形,甚至有时候某些地方的主审法官由于审理工程案件的经验不多,也会分不清楚这两个期限,接下来就分析一下这个两个期限的不同之处。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主要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的主要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第十条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由以上的法律、法规我们可以总结以下不同点:
一、性质不同:保修期是承包人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缺陷责任期是发包方预留质保金的一个期限。
二、期限不同:保修期的期限往往会长于缺陷责任期。法律明确规定的各类工程建设保修的最低期限,比如防水工程是5年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法律规定了发包方预留质保金的最高期限,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2年。
三、期限届满的后果不同:工程保修期届满,承包人就不再承担保修义务,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由发包人自己承担维修费用;
缺陷责任期届满,发包人就要把质保金返还承包人,如果保修期还没有过,承包人还需承担维修责任,对于承包商不维修的行为或许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
现实生活中,很多发包人为了晚付工程款,经常会混淆缺陷责任期与保修期,非要在保修期届满后再支付剩余的工程款,这就给施工人造成了巨大的资金压力。
现在经过分析,承包人就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发包人要质保金了,不过要记得时间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缺陷责任期。
一、质保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区别 质保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区别如下: 1.缺陷责任期为6至24个月,保修期为2至5年; 2.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算,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缺陷责任期由当事人自主约定,保修期由法律直接规定; 4.缺陷责任期是发包人预留及返还质保金的期限,保修期与质保金无关。 提醒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
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区别:(一)缺陷责任期为6至24个月,保修期为2至5年;(二)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算,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由当事人自主约定,保修期由法律直接规定;(四)缺陷责任期是发包人预留及返还质保金的期限,保修期与质保金无关。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
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有什么区别:1、时间期限不同,保修期最少是两年,最多是五年;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2、两者遵循的法律依据不同,保修期遵循的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缺陷责任期遵循的是《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
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的主要区别如下:一、计算日期起始时间不同。1、保修期的起算日期从业主工程师发给工程竣工证书之日算起;2、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二、保修期限不同。三、两者遵循的法律依据不同。1、保修期遵循的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缺陷责任期遵循的
物流货物保险可以到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公司进行购买,并且也要办理相关手续和资料。物流货物保险和物流责任保险的区别在于被保险人不同、承担的责任不同、投保的方式不同等等。 一、物流货物保险怎么买 物流货物保险购买可以找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代理公司。提醒您,国内价格保险代理公司会相对而言便宜一点,因为保险代理公司只做货运保险。起运前一两天联系业务员说要投保,业务员会发一个投保书,填好发给他们公司,就可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无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面对责任我们都要分清楚划分。那么无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无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一、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没有区别的,有限公司只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以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是一样的,而不同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二、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1、有限责任公司所谓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有一定人数的股东组成,股东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活动日趋频繁,为他人的借款提供保证的情形也越来越常见。根据法律的规定,保证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两种方式具有较大的区别,正确区分二者对保证人来说意义重大。那么,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有哪些呢?一、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定义我国《担保法》第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那么,什么是一般保证、什么是连带责任保证呢?1
个人工作室与公司的区别:1、财产责任不同工作室:财产责任是无限连带责任,工作室的债务首先用工作室的财产清偿,不足清偿时,用投资者个人财产负无限清偿责任。公司:财产责任是有限的,公司的债务在股东投资的范围内清偿,不足清偿时,公司破产,可以不再清偿。2、企业性质不一样工作室一般属于个体户性质,公司一般是法人性质3、税务登记不同工作室因为财务制度和核算不健全,一般是核定税额的,可以不记账;公司要求有
1.股东人数不同2.机构设置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其他有限责公司需要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3.股东承担责任不同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因此该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只有公司法人要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一、合伙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1、成立基础不同:合伙企业是基于合伙协议成立的契约式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基于公司章程成立的股份是企业;法律人格不同:合伙企业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但有限责任公司有独立法律人格;投资人责任不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的有限责任。2、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
一、人合还是资合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二、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所以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没有区别,只是同一概念的不同称谓而已。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股东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
1.区别在于:1、这两种公司在成立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比较宽松一些)与募集资金方面不一样;2、二者的股份转让的困难和容易程度不一样(有限责任公司受到的限制多,比较严格);3、两个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一样;4、两种公司的两权分离程度不同;5、两种公司的财务经济状况的公开程度不一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
1、股东人数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是一个股东成立的有限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2-50人;2、年报的区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只需依法设置会计帐簿来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设立个数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成立多个有限公司。4、出资方式的区
1、两者的被保险人不同。在雇主责任险中被保险人是雇主,而在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是单位的职工。2、两者的保险对象不同。雇主责任险的保险对象是雇主依法对雇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对象则是职工的身体或生命。3、两者的赔偿依据不同。雇主责任险的赔偿依据是法律或雇佣合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依据则是保险合同所约定的内容。
1.区别在于:1、这两种公司在成立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比较宽松一些)与募集资金方面不一样;2、二者的股份转让的困难和容易程度不一样(有限责任公司受到的限制多,比较严格);3、两个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一样;4、两种公司的两权分离程度不同;5、两种公司的财务经济状况的公开程度不一样。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
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和无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主要是相对责任而言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公司经营不善或资不抵债时,进行赔偿,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作抵押来付赔偿责任。债务人不得去以个人财产来让人债务人来偿还。无限责任公司,如果公司经营不善或资不抵债时,进行赔偿,无限责任公司是公司加个人财产作抵押至到把全部债务还清为至。
你好,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1、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